南沙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自建展示平台最高补贴3000万元。

大洋网讯记者从2019年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的推广活动中了解到,对于南沙自建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展示项目,根据其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不超过2%的一次性补贴,每个企业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南沙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政策涵盖平台建设、结算、租赁、人才等方面。我们来看看-

南沙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政策

(一)建立商品展示交易平台,每年交易金额超过10亿美元的给予企业补贴。租赁场馆,连续三年给予50%的年度租金补贴,个体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自建展览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一次性补助不超过2%,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申请交易平台奖励的企业应在南沙租赁或建设自己的实物展览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并有完善的电子交易平台系统。

(二)在南沙区注册运营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亿元、10亿元、30亿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50万元、500万元。

(3)对年进出口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每年将分配500万元人民币奖励经营规模前十名的企业。排名1-3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将获得90万元的奖励。今年排名4-6位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将获得50万元奖励。今年排名7-10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将获得20万元奖励。

(四)对去年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额超过2亿元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奖励20万元,同比增长20%以上;同比增长超过30%的,奖励50万元;同比增长超过50%的,奖励100万元。

(五)在南沙交易结算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如果在南沙设立网上和网下(020)展示区外20平方米以上的体检商店,每设立一家体检商店和全年正常经营,将获得一次性补贴2万元,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六)支持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构。鼓励具有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资格的专业机构落户南沙区。当年累计培训100人次以上的培训机构,按照300元/人次标准给予补贴,每个机构每年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专业人才培养机构应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培训场所,10名以上的专职和兼职教师,并已在南沙区经营一年。同一个人一年最多可以享受一次奖励。

(七)租赁南沙区仓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按照合同面积,连续三年每月给予每平方米5元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1.享受支持措施的企业应当是直接向仓库所有者租赁仓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

2.在南沙保税港区稳定经营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一年多,租赁仓库面积500多平方米。

(八)人才奖,对年应税工资30万元以上(科研机构年应税工资20万元以上)的骨干人才,按其个人经济贡献的40%的比例给予特殊人才奖。其中,港澳居民可根据内地与港澳地区税收负担的差异选择奖励;外国人才可以选择按超过15%的部分税率差额给予奖励。对合格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首席经济学家、总会计师或同等职务人员),除享受特殊人才奖励外,还可在企业经营贡献奖中获得高级管理人才奖励。这两个奖项的总额高达他们个人经济贡献的100%。奖金没有上限,直接转入个人账户。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耿许婧和董业恒

广州日报全媒体摄影记者李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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