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发布2018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统计监测报告

为全面反映《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过程,国家统计局根据统计数据和相关部门的数据,对2018年《纲要》在卫生、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和法律等七个领域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表明,《纲要》的实施总体上进展顺利。大多数目标都提前实现了,但在一些领域仍有差距。

一.纲要在各个领域的执行情况

(1)妇女与健康。

1.改善产妇保健。2018年,产妇保健的各项指标继续改善,孕妇和产妇的住院分娩率自2012年以来一直保持在99%以上的高水平。2018年,医院分娩率为99.9%,与上年持平,比2010年高出2.1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9.9%,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比2010年上升5.8个百分点。与2010年相比,孕产妇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2.产妇死亡率继续下降。2018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8.3/10万,比上一年下降6.6%,比2010年下降39%,高于中等收入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同期,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5.5/10万和19.9/10万,分别比上年下降6.6%和5.7%,比2010年下降47.8%和33.9%(见图1)。

图1 2010年至2018年孕产妇死亡率

3.妇女生殖保健服务不断得到加强。国家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普及避孕知识、良好的产前产后护理和生殖健康,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全国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截至2018年底,对农村妇女的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测覆盖了全国所有贫困县。经过几年的低水平徘徊,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大幅上升,从2010年的61.2%上升至2018年的75.5%,比2017年增加14.3个百分点和8.6个百分点。然而,与《纲要》规定的“达到80%以上”的目标仍有差距(见图2)。

图2 2010年至2018年妇女常见病筛查率

(2)妇女和教育。

1.接受学前教育的女孩比例稳步上升。2018年,幼儿园(包括幼儿园和附属班)学龄前儿童4,656.4万人,其中女童2,176.7万人,比上年分别增加56.3万人和27.6万人,比2010年分别增加1,679.7万人和824.1万人。接受学前教育的女孩比例为46.7%,比2010年上升1.3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迅速上升,从2010年的56.6%上升到2018年的81.7%,上升了25.1个百分点。

2.义务教育中的性别差距已基本消除。2018年,九年制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4.2%,比2010年提高3.1个百分点。小学适龄儿童的净入学率接近100%,男女之间没有明显差距。2018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女生比例为46.5%,近年来,该指数稳定在46.4%-46.6%。

3.[高中女生的比例继续增加。2018年,高中女生人数为1858.4万,占学生总数的47.4%,比2010年增加0.3个百分点。高中教育毛入学率从2010年的82.5%上升到2018年的88.8%,增长6.3个百分点。其中,自2015年以来,普通高中女生比例已超过一半,2018年为50.8%,比2010年增加了2.2个百分点(见图3)。

图3 2010-2018年中学生

女生百分比

4.接受高等教育的妇女水平有所提高。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发展迅速,整体上已进入世界中上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10年的26.5%迅速上升到2018年的48.1%,自2015年以来,《纲要》的" 40% "目标已经提前实现。2018年,高等教育女研究生人数为135.6万人,占研究生总数的49.6%,比2010年增加1.8个百分点。普通高校女生1487.4万人,占52.5%,增长1.6个百分点(见图4)。该专业成年女生350.9万人,占59.4%,增长6.2个百分点。

图4 2010年至2018年普通高校女生人数

和情况的比例

(3)妇女与经济。

1.妇女占整个社会就业人数的40%以上。女性的就业选择更加多样化,女性在半边天的角色更加突出。2018年,全社会就业妇女比例为43.7%,比上年增长0.2个百分点,超过了《纲要》中"保持在40%以上"的目标。

2.贫困农村妇女的人数大幅下降。根据年人均收入2300元的农村扶贫标准(2010年不变),2018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为1660万,比2010年减少近1.5亿,其中约一半为妇女。2018年,农村贫困率为1.7%,比2010年低15.5个百分点。

3.对贫困妇女的保护正在增加。国家不断完善新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贫困妇女的保护,并逐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平均水平。2018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水平约为每月490元,比上年增加40元,比2010年增加304元。全国共有包括1985.1万妇女在内的4981.1万农村贫困人口领取生活津贴和援助,占近40%。

(4)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女代表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女成员的比例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十三届全国人大有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比上一届增加1.5个百分点。这是历届会议中女代表比例最高的一届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有440名女委员,占委员总数的20.4%,比上届会议增加2.6个百分点,是CPPCC全体委员中妇女比例最高的一届(见图5)。

图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女代表和CPPCC议员的百分比

2.妇女积极参与企业管理。2018年,女性职工董事占企业董事会职工董事的39.9%,占企业监事会职工监事的41.9%,分别比上年上升0.2%和0.3个百分点,比2010年上升7.2%和6.7个百分点(见图6)。

图6 2010年至2018年工作人员主任和工作人员主管的情况

妇女百分比

3.妇女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近年来,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特别是在居委会。2018年,妇女占居民委员会成员的50.4%,比上年上升0.7个百分点,达到了《纲要》的目标。2018年,妇女占村委会主任的11.1%,比上年增加0.4个百分点。

(5)妇女和社会保障。

1.对妇女的产妇保护水平有所提高。生育保险关系到大多数女性雇员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参加生育保险的妇女人数迅速增加。2018年,参加生育保险的妇女人数达到8 927万人,比上年增加499万人,即5.9%,比2010年增加3 560万人,即66.3%(见图7)。女性被保险人占所有被保险人的43.7%,与前一年相同,比2010年增加了0.2个百分点。

图7 2010年至2018年参加生育保险的妇女人数

2.妇女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继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妇女人数超过5.4亿,比上年增加1926万人,是2011年的2.9倍。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妇女1.5亿人,比上年增加643万人,比2011年增加354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妇女人数超过3.9亿[2,比上年增加1283万人,是2011年的5.2倍。

3.更多的妇女享受基本养老社会保障。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有4.3亿妇女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比前一年增加了4 420万,比2016年增加了8 214万[3]。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妇女1.9亿人,比上年增加958万人,比2010年增加7465万人,增加66.6%;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妇女人数为2.4亿[5人,比上年增加3463万人,比2016年增加7210万人,增加42.3%。

4.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妇女人数有所增加。近年来,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妇女人数一直在增加。2018年,参加失业保险的妇女人数为8341万人,比上年增加392万人,比2010年增加3192万人,增加62%。参加工伤保险的妇女人数为9313万人,比上年增加719万人,比2010年增加3614万人,增加63.4%。

(6)妇女与环境。

1.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2018年,建立了474个国家自然保护区,比前一年增加了11个,比2010年增加了155个。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清查》(2014-2018年),全国森林面积超过2.2亿公顷,增加127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3%,增加1.3个百分点。

2.城市环境继续改善。2018年,全国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1平方米,比2010年增加2.9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1.1%,增长2.5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5.5%,上升13.2个百分点。2018年,城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率从2010年的77.9%提高到99%,同比增长21个百分点,增长1.3个百分点。

3.农村环境得到了加强。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农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为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优化农村生活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美丽乡村的建设取得了坚实的进展。2018年,农村集中供水受益者比例达到86%,比2010年高出28个百分点,比上一年《纲要》设定的“85%左右”目标(见图8)向前迈进了一步。

图8 2010-2018年中国农村集中式供水

受益人口比例

(7)妇女与法律。

1.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长期以来,中国不断加强对男女平等的法律保护。目前,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护法》为主体,辅之以各种国家具体法律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形成了保护妇女权利和促进两性平等的法律体系。

2.建立法规和政策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30个省(区、市)建立了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价机制,将性别平等价值观引入法律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创建了从源头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发展的新机制。

3.向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妇女权益保护范围,逐步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2018年,全国共建立了3,389个省、市、县政府法律援助机构,360,000多名妇女接受了法律援助。

4.打击贩卖妇女和儿童。为了打击贩运妇女和儿童犯罪,中国发布了第二个打击贩运行动计划,即《中国打击贩运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相关部门加大打击人口贩运犯罪“买方市场”的力度,通过各种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减少人口贩运案件的发生。2018年,公安机关破获了434起贩运妇女案件。

二.纲要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是《纲要》的最后一年。截至2018年底,大多数指标都达到了《纲要》的预期目标。然而,妇女常见病筛查率、村委会成员中妇女比例、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等指标仍远未达到《纲要》的目标。仍然需要做出巨大努力,逐步缩小城乡地区孕产妇死亡率之间的差距,并增加接受职业教育的妇女比例。

(1)妇女健康的区域发展差距仍然存在。

虽然我国妇幼卫生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依然存在。2018年,东部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为10.9/10万,西部地区为25.2/10万,是东部地区的2.3倍。

(2)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水平有待提高。

2018年,妇女在村委会成员中的比例为24%。虽然比上年高出0.9个百分点,比2010年高出2.6个百分点,但与“纲要”目标“达到30%以上”仍有差距(见图9)。

图9 2010年至2018年村委会成员中妇女的比例

注意:

[1]高中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普通中学、成人中学、职业高中和技术学校。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妇女人数不包括辽宁、吉林、安徽、海南、贵州、西藏、陕西等7个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数据。

[3]从2016年开始,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将按性别统计。

[4]中央单位数据不包括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妇女人数。

[[5]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妇女人数中,城镇不包括贵州和西藏的数据,村庄不包括西藏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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