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以王思聪名义扣押财产和汽车存款”的回应是未能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王思聪被北京法院带走限制消费。目前,法院已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执行通知和财产申报令,并以其名义对财产进行了调查。

据中国高管信息披露网官方网站消息,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令限制消费。2019年11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嘉兴箕子在王思聪做出的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非外国仲裁裁决。由于王思聪未能在执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有效法律文件规定的支付义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取措施限制其消费。

根据天空调查的数据,嘉兴吉子提是一家成立于2017年5月31日的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制(有限合伙制)。股东包括兴铁一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兴铁二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何润君达(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投资357.9068万元人民币,投资比例为2.31%。

同时,嘉兴吉子提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持有上海熊猫娱乐文化有限公司2.31%的股份,王思聪是上海熊猫娱乐文化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疑似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间接持有公司40.07%的股份。

法院的消费限制令提到,由于王思聪未能在执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有效法律文件规定的支付义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和第三条采取措施限制王思聪的消费。

北京第二中学表示,如果违反消费限制令的行为得到证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处以罚款和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