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王思聪的上市遗嘱执行人未被列为“老赖”

原标题: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王思聪被列为被执行人,而不是“老赖”

中国高管信息披露网截图

China月6日电-据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报道,11月4日,王思聪(男)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执行对象为151437840人,约1.5亿人,案件号为(2019)京02执行1325。

根据《新京报》先前的消息,王思聪确实有过在北京第一医院当遗嘱执行人的经历

根据公共信息,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上诉期限届满后或作出最终判决后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作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后,如果被告未能在法定赔偿期限内完成判决规定的赔偿金额,并被法院强制赔偿,则被告被称为强制执行人。

但是,违背诺言的人是指有能力履行但未能履行有效法律文件中规定的义务的人,俗称老赖。将限于高消耗,如乘坐交通工具,选择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级以上;酒店、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星级以上场所消费高;购买房地产等。(摘自《中国高管信息披露网》和《新京报》)

责任编辑:霍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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