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三项基础工作

会议现场。王婷婷的照片

人民网郑州11月2日电(王佩)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源泉和活力。10月29日至30日,河南省司法行政三级基础设施建设会议在永城召开,安排下一阶段河南省三级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河南省司法厅厅长沈立明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贯彻了全国加强农村治理体系建设会议精神、省委基础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全国司法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和推广了永城市加强三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立场,充分认识做好司法行政三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紧迫性。

会议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基础工作,重点推进农村法治、司法机关建设和县级司法行政建设三项基础工作。

在法治国家建设中,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法治在手”的浓厚氛围。实施“法律理解者”培训项目,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治领导人”,建立健全乡镇“两委”干部学习和运用法律的制度。推进村(居)民法律顾问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确保自治条例、村规民约、村委会决策等法律得到妥善执行。

在司法机构建设中,要努力促进司法机构的建立和人员沉降,使司法机构的人员配置不低于县(市、区)司法机构总数的60%。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每个司法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要加强司法机关的建设和保障,充分利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落实,确保到2021年全省所有司法机关建成三星级以上标准化司法机关。

县级司法行政建设要整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的整合和发展,加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通过进入政府服务大厅或自建来拓展公共服务功能,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会议期间,代表们还参观了永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庄司法学院、程响司法学院、延吉司法学院、石庄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地观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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