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另一个区域规划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KF-15控制单元规划修订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公布廊坊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KF 15控制单元的修订情况,征求公众意见。

宣传时间: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1月16日。如对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11月16日前将书面材料提交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杨光路39号)。逾期不报告将被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联系电话:2234534(正常办公时间)。

一、[规划范围/s2/]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范围如下:北至华钥路,东至胡阿祥路,南至杨光路,西至玉泉路(具体土地界线以土地利用规划图为准),总用地面积约242.2公顷。

二。[规划基础/s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办法》(2011年);

(4)《城市土地分类和建设用地规划标准》(GB 50137-2011);

(5)《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

(6)《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7)《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09年);

(8)《河北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条例》(2015年);

(9)《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10)《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1)国家、河北省和廊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功能定位

这种形式的主要功能主要是住宅和工业。

四。主要规划指标

人口容量:可容纳约18,900人。

土地利用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239.13公顷。

五.[道路交通规划/s2/]

建设高速公路、主干道、二级主干道和支路四级道路交通系统。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s2/]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服务和行政设施、文化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商业设施等。

来源:廊坊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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