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学者齐聚清华讨论“数字经济治理与法律科技创新”

9月21日至22日,第二届计算法学国际论坛“数字经济治理与法律科技创新”在清华大学举行。本次论坛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和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所联合主办。论坛的主题是“数字经济治理与法律科技创新”。论坛的目的是探索计算法学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前沿,分析数字经济中的数据保护、平台治理和新兴科技监管等前沿法律问题,探索法律大数据的应用和定量分析,创新法律科技的应用,促进计算法学理论体系的完善。

论坛体现了国际化、专业化和跨领域的特点。来自中国、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的法律学者、司法代表、高级技术专家和互联网企业代表出席了会议。

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副校长薛启坤代表清华大学,对第二届计算法学国际论坛的成功召开表示诚挚的欢迎和热烈的祝贺。他希望计算法学跨学科科学的发展能够为新兴技术的发展提供安全可控的法律保障,并期望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能够有利于法律社会和法律专业人员的建设。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沈魏星发表了题为“国际计算法学模式与中国的机遇”的主旨演讲。他指出,计算法学是一门新学科,旨在解决新一代信息技术带来的法律问题,通过信息技术解决法律问题,发展智能科技在法律行业的应用,实现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要求。经过长期积累和科学论证,该学科在世界法学研究体系中呈现出广阔的格局。清华大学倡导在中国科技创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计算法学。他抓住数据、网络和人工智能领域的时代机遇,呼吁更多从事计算法学建设的同事团结起来,塑造计算法学的未来。

乔治敦大学法学院院长威廉姆·崔诺(William M. Treanor)发表了题为“财产、隐私和技术革命”的主旨演讲。他认为计算法学的课程设计应该包括两个方向:一是将技术融入课程中,让来自不同背景的学生了解技术,如基础和高级计算机技术课程、法律程序设计课程、应用设计选修课程等的设计。第二,让具有技术专长的学生与法律专业的学生结合起来,比如与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组成一个计算法律团队。关于科技中的数据保护和个人信息问题,崔诺认为,个人隐私财产权的初衷不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20年前的产权保护标准需要面对新兴技术的挑战。

维也纳大学法学院教授兼欧洲法律研究所所长克里斯蒂娜·温德赫斯特(Christiane Wendehorst)发表了题为“数字经济中的数据伦理:德国的发展”的主旨演讲。她提到,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数据伦理的话题,德国也在2018年成立了德国数据伦理委员会。近年来,德国从如何处理数据(包括非个人数据)方面对数据伦理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权利义务概念和原则,并为构建数据伦理法律框架做了大量建设性工作。

该论坛充分体现了跨学科、知识整合和跨境交流的特点,突出了问题研究的方向。在“数字经济中的数据利用与治理”、“数字经济中的互联网平台治理”、“人工智能治理与法律规则”、“新兴技术与法律监管”、“法律大数据的应用与定量分析”、“法律科学与技术的创新与未来展望”六个子论坛以及“计算法学作为新兴学科”主题的闭幕论坛上,与会者深入讨论了司法、科学研究和工业领域共同关注的计算法学学术问题。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金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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