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发布购买限制?相关部门:未发布,解释过度

新京报(记者段文平、张健)近日,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市管委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直属区占用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购房扶持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三类人员,即吸引外资的企业(机构)雇员、行政企事业单位雇员和引进(推荐)人才的人员,在直接管辖范围内购房时不受户籍和缴纳社会保障费时限的限制。

对此,11月25日,当《新京报》的一名记者要求四川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土地局成都管理委员会核实该“通知”是否属实时,相关工作人员并未直接证实,但表示,“该文件未公开。”然而,上述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没有解除购买限制,这是一种过度解释。

2017年3月23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完善成都市购房限制政策的通知》,指出成都高新区南园和天府新区成都直营区的购房限制政策将根据成都市房产局《2016年[第45号文件》继续执行,但该区非居民必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如果上述“通知”属实,则意味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属区工作的一些非本地户籍人才的购买门槛将大幅降低。

然而,诸葛芳芳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郭世英表示,成都天府新区的政策主要是针对目标企业的目标员工放松,而不是完全放松。政策颁布后,满足购买资格的需求将会增加,短期内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天府新区营业额的增加,但有限的集团不会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

新京报记者段文平和张张健

编辑吴欣校对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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