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人以上的大班额_菏泽完全取消特大号班,将建设十所艾博学校

消除人以上的大班额

菏泽报业全媒体新闻(记者闵静)9月3日,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永强带领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学生资助管理处、市学前教育管理处、牡丹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菏泽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访问“政务服务热线”,详细介绍了我市学校建设和扶贫政策。

超过66个额外班级将被完全取消。

据李永强介绍,通过学校建设项目的实施,我市办学的基本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地区的办学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学校面貌焕然一新,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完成“综合疏伐”投资105亿元,建设校舍555万平方米,运动场820万平方米,购置教育教学设备20多亿元,完成总体规划建设任务。

2015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问题,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学227所,新增学位33.53万个,完成投资107.5亿元,彻底淘汰66人以上大班。该市积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二阶段。2014年以来,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1000余所,新建、改建、扩建面积70多万平方米,投资7.84亿元,新增学位名额12万个。此外,市教育局已在全市各县区启动兄弟会学校建设项目。全市计划建设10所兄弟会学校、108个4860度小学班、66个3300度初中班,规划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体育场馆5.7万平方米,总投资2.16亿元。预计到今年年底,每个县和区都将有一所面向贫困家庭和留守儿童的博爱学校。免除贫困高中生学费和杂费的贫困家庭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对于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有相应的补贴政策。从2016年秋季开始,注册Ricca年龄儿童的学前教育(幼儿园)将免交学前教育保证费。保证费标准按照全纳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学前教育政府补助优先,平均每人每年1200元。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学期开始时不收取保险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费和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生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向寄宿生支付生活津贴;初中生按照每人每年1250元的标准支付寄宿生活津贴,优先发放立卷寄宿补贴。从2016年秋季开始,普通高中教育对普通高中持备案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收学杂费,学杂费按照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减免。一般来说,每个学生每学期都会生600-800元。按照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国家助学金将优先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全部免交学费,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给有备案卡的贫困家庭学生。菏泽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和专业(高职)学生免交学费。学费减免标准按大学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助学金按学生平均每年3000元优先发放。菏泽在其他省份学习的学生免交学费,公立大学根据学生实际支付的费用免交学费。私立学院和大学免除学费的最高限额为每位学生每年8000元。学生和家长共同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学校招生的原则应建立在免费进入最近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原则基础上。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所有招生学校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他们按照“分班、就近、免试”的原则招收学生,并根据招生地区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招生时间,保证该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完成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省没有对小学一年级学生的生育期限作出统一规定,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学龄人口变化、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期限。从我市目前的情况来看,“全面细化”任务尚未完成,全市普通中小学大班问题尚未消除,考虑到实施全面计划生育政策后学龄人口持续增长等因素,我市基础教育压力仍然很大,整体教育资源仍然不足,放宽小学入学和生育期限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我市小学入学的截止日期将保持不变,仍然是8月31日。各县、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不允许接受学区以外的学生报名入学,也不允许口头承诺学区以外的学生入学。擅自从校区外招生的学校不得注册为学生。农民工子女“随人走”我市有一些农民工。他们的孩子应该怎样去上学(义务教育)?《牡丹晚报》的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对在非户籍地区工作或居住的人员实行居住证管理的县区,应当为其子女建立以居住证为基础的准入政策,有效简化和优化其子女的准入流程和认证要求,并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便利服务。对于尚未实行居住证管理的县区,根据菏泽市教育局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服务的通知》(菏泽市吉焦字〔2014〕14号),要求保障农民工子女入学。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随迁人员子女的招生工作。主要检查监护人的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和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证)、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署并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劳动合同(带劳动保险证)或营业执照(带税务证)、家庭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公立学校和“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应与当地学生平等对待流动儿童,实行混合班制和统一管理,促进流动儿童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学校应遵循“一人一国籍一人一人跟随”的原则。学生实际到校后,应利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平台做好子女身份的转移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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