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_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必知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其公民、居住在其境内的个人和来自国外的个人的收入征收的所得税。在一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要的税种,占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对经济的影响更大。英国是第一个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不同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直到1874年,英国才成为固定税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完全有义务纳税,必须对来自中国境内外的所有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非居民纳税人只对其来自中国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重大改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于2018年8月27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018年8月29日上午,NPC常务委员会分组审议了草案。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获得通过。

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工资收入基本扣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实行新的综合所得税税率。基本扣除标准定为每年60,000元,即每月5,000元,新税率范围不变,为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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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收入结算的主体是居民个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没有综合收入的概念,他们自然也没有最终定居的概念。对于没有住所的个人,如果他们构成居民,他们也应该作出最后的解决。

综合收入的范围包括个人工资收入、个人服务报酬、作者工作报酬和版税。并非所有的个人收入都需要结算。只需要解决四项综合收入。购买彩票的收入、个体企业或合伙企业的经营收入以及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不是综合收入。所以没有必要达成最终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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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定居点的概念

居民个人应当在一年内将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作者工作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转移。这四项收入自行征收,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然后从当年应纳税额中扣除预扣税额,确定纳税年度应缴纳或退还的税额。这个过程是最终的解决方案。应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最终结算和支付,税款应全额缴纳。这一最终解决方案只针对个人居民,只针对个人居民的综合收入。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最终结算申报与原申报的12万收入有很大不同。申报12万英镑收入就是申报所有收入。然而,这一最终结算只针对四种综合收入。

收入年度

收入所属的年份是个人居民获得收入的时间。确定个人收入的时间是基于他的实际收入。我们在实际获得合并收入时确定合并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纳税年度应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始。这和日历一样。我们将于2020年对2019纳税年度的综合个人收入进行最终结算。本2019纳税年度涵盖的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对两次以上综合收入的征收结算,居民个人应当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综合收入,综合收入年度收入中扣除三险一金后的余额,应当进行结算。

其他三项综合收入的征收结算,居民个人取得个人劳务报酬收入、作者工作报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中的一项以上,综合收入减去特别扣除额后的年收入余额超过6万元的,应当结算。请注意,目前不考虑工资收入。年度总收入减去专项扣除额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应当进行最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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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退税的最终结算

征收和结算的预缴税金低于应纳税额。个人居民在纳税年度预缴的税款低于应纳税额的,应当进行结算。每个人都应该注意纳税的需要,所以他们应该被处理或解决,而不能在这个时候被豁免。

结清多付税款并申请退税

如果居民个人纳税人在年底计算出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预扣税款,那么他缴纳的税款就更多了。如果你支付更多,请注意,如果你不想要,国家会忽视你,个人可以放弃这项权利。如果你申请退税,你必须做最后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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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与 合并收入结算中四个项目对应的收入

还有一件事必须注意。结算时的四种综合收入在相应收入方面是不同的。

这四种收入是工资、劳务报酬、作者写作报酬和版税。

请注意,工资收入总额是指没有任何扣除的收入总额。

然而,来自个人服务报酬、写作报酬和版税的收入是基于收入余额减去20%的支出。这是一个我们需要反复强调的基本概念。!!劳动报酬、写作报酬和版税的收入和收入是不同的。收入可以理解为总收入。总收入减去支出的20%的余额就是收入。

除了扣除20%的费用外,人们还应该注意个人服务报酬、作者工作报酬和版税收入。另一个特殊性是,作者作品的报酬收入按70%计算,也就是说,作者作品的报酬收入在从总收入中扣除20%的费用后按70%计算,这一收入在扣除后按70%计算,即20%的折扣作为最终收入。

可以看出,在我们征收和结算年度综合收入时,我们的收入标准实际上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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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点的最后期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居民个人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结清合并收入。

居民个人在取得综合收入后,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最终结算。

税法给了我们四个月的时间来结算个人的综合收入。

如果没有住所的个人居民在法定定居期限之前离开该国,他必须在离开该国之前完成定居。纳税人出国注销中国户籍,应在注销户籍前结清税款,其中还包括综合收入的最终结算。在中国取消户籍之前,我们把它当作个人居民。然后在注销户口之前,他必须结清综合所得税和其他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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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纳税申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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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确保关于其子女、配偶和老年受抚养人身份的准确信息

只有一方配偶可以选择扣除配偶双方婚前购买房屋的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在中国境内为自己或配偶购买住房。第一套住房贷款发生的利息费用,按照贷款实际发生当年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同意,其中一方可以选择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确认他们的房子在结婚前是否单独购买。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只有一方可以选择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所产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可以由一方或双方扣除

婚后贷款利息费用可选择购买的房屋之一,由购买者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如果他们是婚前单独购买的,他们应该与配偶沟通以确认扣除方法。

纳税人养老项目共同扣款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金额2000元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人每月分摊金额不超过1000元。可以由随军家属平等分担或约定,也可以由随军家属分配。如果同意或指定分配,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指定的分配优于商定的分配。纳税人与共同免赔额沟通,确认其申报的养老免赔额之和不超过2000元,每人每月缴费不超过1000元。

同一特殊附加扣款项目的纳税人只能选择一个扣缴义务人扣款

如果纳税人同时从两个或两个以上来源获得工资和薪金收入,且扣缴义务人处理特殊附加扣除,纳税人只能选择同一纳税年度的一种特殊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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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纳税人与其配偶的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有一方可以扣除房屋租金

在大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定额扣除租赁费用。房屋租赁费用由签订租赁房屋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如果配偶双方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只有一方可以扣除租金。

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同时扣除房租和住房贷款利息费用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特别附加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与配偶沟通,商定他们享受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法,并确认他们没有同时扣除房租和住房贷款利息费用。

同一个孩子的子女教育扣款项目父母双方每个孩子每月的扣款比例合计为1000元。

纳税人子女与全日制学历教育有关的费用,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或者双方可以分别选择扣除50%的扣除标准。纳税人需与共同扣款人沟通,确认双方申报的子女(同一个子女)教育扣款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申报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的纳税人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享受扣减。

纳税人对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按3600元的固定比例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填写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款的,应当以取得相关证书的年份为准,并核对填写的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是否与证书一致。

填写继续教育学历的纳税人应为在中国[/s2/]

纳税人在中国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按照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400元的额度扣除。需要提醒的是,应提醒纳税人,他们接受的继续教育类型应为国家承认的学位教育,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同等学历学位申请、网上大学等。,对于具有学历的继续教育可享受特殊的附加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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