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_吴亦凡“被代言” 法院判定商家赔偿200万元_【快资讯】

11月14日,吴亦凡对一家广州公司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利用他的照片做广告,侵犯了他的形象权。此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宣判。

根据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法院裁定该公司侵犯肖像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赔偿吴亦凡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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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照片来源/截图

案件通过

事情将从2017年开始。

那一年,广州的一家公司在官方网站首页贴出了吴亦凡的正面半身像,并附有广告标语和吴亦凡的亲笔签名,以及该公司的产品品牌介绍、技术、合作方式和详细的产品介绍。

此外,公司还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了许多文章,使用吴亦凡的几幅肖像、吴亦凡打印输出的名字和手写的艺术签名作为文章分发地图,地图中提供了二维码和广告词。

同年10月,该公司的微博在其标题文章和微博内容中使用了吴亦凡的肖像。微博内容地图显示,该公司在其特许品牌实体店铺前张贴或放置了几幅吴亦凡的肖像,用于商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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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信息地图)照片来源/视觉中国

根据Dianping.com和原告经公证的视频证据收集,该公司位于江苏、广东、福建、河南和山西的20多家店铺使用吴亦凡肖像进行商业宣传。

事实上,吴亦凡从未与这家公司合作过。根据我国法律,公民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利用自己的肖像牟利。

因此,经审理,法院认定该公司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利用肖像牟利的特征,严重侵犯了吴亦凡的肖像权,因此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院裁定,该公司已停止侵权行为,连续三天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上向吴亦凡道歉,并赔偿吴亦凡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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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信息地图)摄影/中国新闻社记者王刚

200万英镑的赔偿是多少?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海淀法院近年来在此类案件中裁定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

那么,200多万元怎么样?

法院认为,作为一位著名的明星,吴亦凡的肖像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然而,在本案中,被告公司将吴亦凡的肖像变成了品牌代言的广告形象,并附有手写签名和推荐信,这容易误导公众。侵权主观故意明显,情节严重的。因此,应加强对侵权行为的制裁。

法院还提到,根据常识,名人代言品牌产品通常比简单授权使用肖像的市场价格更昂贵,通过品牌代言使用名人肖像的企业也比通过简单匹配图片使用名人肖像获得更多利润。

虽然吴亦凡向法院提交代言人协议的市场区域反映的不是餐饮区域的市场价格,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在品牌代言中反映吴亦凡的市场价格。因此,法院根据吴亦凡肖像的许可市场价格和侵权人可能获得的利润,综合考虑被告公司的侵权情况,决定赔偿吴亦凡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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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信息地图)

明星经常被“认可”

记者发现,近年来,明星们被频繁“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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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今年10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台湾著名女艺人郭碧婷肖像权和姓名权纠纷二审做出公开判决。

法院认定,上海一家服装公司在其官方商场、京东旗舰店和天猫旗舰店使用郭碧婷身着品牌服装的照片进行利润促销,侵犯了郭碧婷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并决定服装公司应道歉,赔偿郭碧婷12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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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优(信息地图)摄影/中国新闻社记者李慧思

除了明星的肖像和日常照片,电影和电视剧中的明星剧照,甚至衍生的表达包,都不能随便使用。

几年前,“葛优烈”面部表情包风靡一时。后来,葛优以肖像权受到侵犯为由起诉了面部表情包的制造商一龙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法院命令该网站赔偿7.5万元,并像葛优一样道歉。

2017年,一家媒体公司在微信公众号“麦麦”上发表了两篇文章?这篇文章的主题不仅仅是在我的上半辈子使用许多静物箱,而且还附加了广告信息,比如整形外科医院的服务项目。法院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马伊马伊?肖像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判断其赔偿方式?超过4万元。

利用明星推销产品是一种营销方法,但也必须遵守法律。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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