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股权是股票_ 律师告诉你为何离婚后李国庆只能持有27.51%股权?

丹尼特成立于1999年11月,由李国庆节和俞渝两人共同成立。 天眼调查信息显示,2010年12月,北京达坦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 完全基于中国首家在线业务,成为美国发售的B2C在线商店。

网上市时,主体公司北京达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李国庆股票占38.9%,妻子俞渝股票仅占4.9%。 但现在俞渝的持股率为64.2%,为控股股东,李国庆节的持股率仅为27.51%。 2018年4月11日晚,上市公司海航科技公布,通过发行股票和支付现金的方式,预计购入北京烤鸭网100%股票和达科文100%股票,初期价格为75亿元。

2019年10月24日,李国庆节要求平分股票91.71%。 俞渝想在李国庆节离婚后接受27.51%的股权分置。 这个分股合法还是合法分股怎么办? 司法实践中有两个重要的理论:结婚后获得所有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个认为所有权不是“物”,婚后获得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李国庆节可以平均分配婚后夫妇持股的91.71%

大多数律师认为婚后获得所有权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婚后投资的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双方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例如,创始人夫妇以他们两人的名义注册的股份份份额不同,在决定公司日常经营时,双方以股份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要说财产的分割,不是双方注册的股份。 公开信息显示,俞渝拥有北京达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64.2%的所有权,李国庆拥有北京达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7.51%的所有权。 进行财产分割,双方可分配的所有权为( 64.2% 27.51%)÷2。

以上说法不对,本文订正如下。

二、即使夫妇名义的所有权在结婚后获得,所有权本身也不属于夫妇的共同财产。 即离婚时,只要俞渝不自己分割名义股,李国庆节只有27.51%的股份

原因如下:

1 .最高人民法院( 2017 )最高法院281号民事判决【法宝引证代码】CLI.C.11395634认为,所有权作为特殊产权,不仅具有产权的内容,还具有与股东个人的社会属性及其特质、品格和不可分割的人格权、身份权等内容。 没有特殊约定,对于自然人股东来说,股票属于商法规范内的私权范畴,其各具体功能由股东本人独立行使,不受他人干涉。

在股票流动方面,我国“司法”确认的合法转让主体也是股东本人,不是其家人。

2 .《刘奕、王军卿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2018》最高法民申796号判决【法宝引证代码】CLI.C.11611177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夫妇共同财产中,以一方的名义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金额有关,另一方不是该公司的股东,夫妇双方在股权分割问题上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 在本案二审审判过程中,由于出资方配偶要求分股,不同意折扣补偿,也不同意评估股票价值,法院不支持要求分股的诉讼要求。

根据以上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要旨,假设俞渝和李国庆离婚时,俞渝不同意在李国庆分割91.71%的股份,李国庆没有权利要求法院强制分割91.71%的股份本身,俞渝有权单独处置91.71%的股份。 至今为止,所有权并非物权法意义上的“物”,属于商法规范内的私有权范畴,其各具体功能由股东本人独立行使,不受他人干扰。 也就是说,夫妻名义的所有权在结婚后取得,所有权本身也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但是,夫妇一方处置名义股的收益属于夫妇的共同财产。

三、如何解决有限公司股份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法律风险?

1 .上市公司的股份和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结婚后取得的话,无论以夫妻的哪一方的名义注册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和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无法协商或难以按市场价格分配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数量成比例分配。

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完全不同,股份公司的股份和股份是可以自由流动的有价证券,和有限公司限制流通的股份完全不同。 夫妻双方为了避免上述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障碍,可以直接将公司变成股份公司,也可以将已有的有限公司变成股份公司。

二、夫妻双方将股票平均每股50%的有限公司设立为对外投资平台,由该投资平台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3 .所有权作为产权的一种,可成为信托财产。 所有权信托是指将委托人所有公司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或者将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资金转交给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委托人的意愿将资金投资给公司的所有权。

如上所述,即使夫妻名义的所有权在结婚后获得,所有权本身也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即离婚时,除非俞渝自己分割名义所有权,李国庆节只有27.51%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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