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_ 央行外汇局拟出新规 便利境外机构投资境内证券

中国人民银行12月13日宣布,中央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海外机构投资者国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 这是中央银行、外汇管理局撤销合格境外投资者( QFII/RQFII )投资限制后,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国内证券投资实施的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件》七章三十条,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注册管理、第三章账户管理、第四章汇率管理、第五章投资风险管理、第六章统计和监督管理和第七章附则。

《征求意见稿》主要遵循两项制度合并的资金管理规定。 在解除QFII/RQFII投资额限制的基础上,合并QFII/RQFII相关资金管理规定,满足今后要求的海外机构投资者仅参照本规定进行跨境资金管理。

二是本外汇的一体化管理。 在保留QFII和RQFII制度的基础上,不按币种管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根据投资需要导入外币或人民币,同时导入外币和人民币资金,按导入币种开立帐户。

第三,优化管理人员的管理。 单一海外机构投资者不再受原QFII/RQFII制度的管理人数限制,可根据实际投资需要选择管理人员。 委托2家以上管理人员的,应当指定1家管理人员为主报告人,代之负责统一处理登记等事项。

四是进一步便利海外机构投资者的国内证券投资。 其中,一是不再要求海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累计收益的,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发行的投资收益特别审计报告、税务登记表等资料,以纳税承诺书代替,大幅度简化其资金汇款手续,二是大幅度简化注册资料,简化海外机构投资者的注册内容,以及海外机构注册

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13日,上海深港通北累计购入资金9615亿4000万元。 中债权登记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中债权登记海外机构管理债券面额达到1.87兆元,自2018年12月以来,连续12个月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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