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_ 醉酒驾驶摩托车闯红灯,害人又害己

最近,胶州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指挥中心的指示,苏州路和郑州路的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宋某驾驶摩托车(载王某、王某)和赵某驾驶的鲁b号小型轿车通过十字路口时相撞,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宋某在医院救治失效日死亡,王某、王某受伤。

2019年11月4日19时55分左右,宋某驾驶摩托车(载王某、王某)行驶至苏州路与郑州路十字路口时,与路口赵某通过的鲁b号小型轿车相撞,接到通报后,事故科的巡查迅速报警,到达现场后,调查事故原因。

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宋某有酒后驾驶嫌疑,抽取驾驶员宋某、王某、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4mg/100ml,属酒后驾驶,王某、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别为108mg/100ml。

问了王某,三人是该村的朋友当天晚上,在郑州路的宾馆吃饭时喝了很多酒。 喝酒的宋某打算开摩托车载着王某两人去卡拉ok,经过苏州路和郑州路的十字路口时与经过十字路口的车相撞。

从现场录像看,宋某驾驶摩托车经过十字路口时,在红绿灯下继续行驶,与经过十字路口的车辆相撞后,在空中转半圈后着地,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宋某死于医院抢救失效日,王某、王某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宋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胶州交通警告了很多司机:酒后开车困难容易疲劳,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有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危险,为了你和别人的安全,请不要喝酒开车。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肖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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