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互联网司法_ 中国法院发布首部互联网司法白皮书

【环球科技报道记者林迪】12月4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乌镇召开了《中国法院的网络司法》白皮书记者招待会,发表了《中国法院的网络司法》白皮书。 据介绍,这是中国法院发表的第一本网络司法白皮书,也是世界上第一本介绍网络时代司法创新发展的白皮书。

当前,人类社会进入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在深刻改变人们生产生活的同时,也给司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面对时代发展、技术进步、法治需求和群众期待,人民法院抑制时代脉动,立足国情现实,大力探索网络时代司法新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全面深入融合,促进审判系统与审判能力现代化。

网络司法

智能法院建设加快,传统审判过程从在线转移到在线,数据信息从纸面转移到“云”或“锁链”,相应的立案、调停、投递、审判、举证、举证等诉讼环节发生严重变化,需要建立相应的在线诉讼规则。 同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及互联网的新型案件,通过典型案例审判建立了一系列管理规则。 上述模式和规则的有机统一,就是我们所谓的网络司法。 网络司法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与网络技术深入融合的审判模式。 传统审判过程在互联网上的演变,网络科学技术在司法环境下的融合锻炼,如跨域的起草、在线计费、电子传递、块保管证、智能类推等。

第二,体现互联网特点的在线程序规则。 即以网上诉讼为中心,构建电子诉讼规则和证据规则。 例如,当事人不按时参加在线审判,如果在审判中擅自退出按规则进行处理,当事人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结果,电子投递的适用范围、条件、效力等。

第三,建立网络依法管理的实体审判规则。 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审判,逐步确定网络空间的行为规范、权限和责任体系,推进网络空间的管理法治化,这些规则也为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提供了重要的素材和参考。

也就是说,网络司法和智慧法院有联系和不同。 网络司法注重机制创新、规则建设,智力法院建设注重技术运用、平台建设,两者互补,是网络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择发布时间

2019年是互联网诞生50周年,也是我国全功能互联网访问25周年。 选择在这个时间节点发表中国法院的网络司法白皮书,主要有以下理由

第一,制度框架初步建立。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入推进,网络司法的发展逐渐体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五改革纲要》和《五五改革纲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入融合,进入改革计划。 近年来,人民法院对网络司法机构的设立、审理机制、技术标准、诉讼规则等,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范。 目前,网络司法系统的总体框架已初步完成。

第二,规模效应初步形成。 总的来看,网络司法已经从早期的一点突破,各自向着战斗、顶层计划、整体推进。 应用范围从单一领域向全方位扩展,探索主体从互联网法院向全国法院延伸,变革内容从数字化向网络化、智能化演变,工作重点从机制创新向规则确立发展。 随着改革的深入,网络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落地场景越来越多,实现了诉讼制度、审判模式和有机融合。

第三,改革的效果逐渐显现。 经过6年的探索实践,网络司法在加强便民机制、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审判质量、解决执行难题、保障服务大局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网络司法白皮书的主要内容

《白皮书》是汉语双语版,全文约1.6万字,由前言、正文、结语、附录四部分组成,文字反映了中国法院网络司法发展的基本路径、价值取向、主要措施和重要成果,具体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机构职能创新,建立专业审判体系。 2017年8月18日,中国成立世界首个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2018年9月,中国增设了北京、广州的互联网法院。 建立互联网法院是互联网司法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事件,开辟了互联网时代司法发展的新途径,表明我国互联网司法探索实践正式制度化、系统化。 3个网络法院利用自身组织优势、政策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充分发挥网络司法“试验田”和“样板间”的作用,在案件审理、平台建设、诉讼规则、技术运用、网络管理等方面形成了可复制的经验,取得了显着成果。

在网络法院建设深化的同时,我们也在全国布局推进网络司法工作。 天津、上海、湖北、江苏、四川、福建、贵州等法院将辖区内的互联网纠纷与互联网产业特点相结合,积极组成互联网法庭、合议法庭或审判团队,科学设立组织机构,集中优质审判资源,合理确定案件范围,合理确定互联网司法实践样本

二是司法审判树规则,促进网络管理法治化。 互联网法院利用管辖集中化、案件分类化和专业化的优势,审理了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规则示范意义的案件。 例如,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个“暗刷流量方案”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个大数据权利方案,它强烈打击了网络黑色产业,保护了公平竞争的网络营销环境,确保了数据资源的可靠性、流通、 确立交易行为规范的广州网络法院审理的《网络游戏着作权案》,反应了计算机软件的生成内容是否有着作权、保护方法等问题。

各地法院网络法院和法院团队就管辖区网络纠纷的特点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定义网络平台责任,限制网络侵权行为,控制网络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加强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 在打击网络刑事犯罪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具有建立规则意义的判决,大力推进网络司法审判规则体系的完善,有效发挥了依法网络管理功能。 此次,我们精心挑选了10个网络审判的典型案例,作为《白皮书》的附录,提供了可供同类网络纠纷参考的审判构想,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规范网络运营商行为,推进网络空间管理的法治化。

三是探索诉讼规则,推进现代化诉讼制度构建。 深入发展网络司法是推动诉讼制度从工业化时代向信息化时代转变的强有力动力。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网络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身份认证、在线立案、电子证据、在线审判、电子投递、电子卷宗等在线诉讼规则,为完善在线诉讼程序和规则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三家网络法院和各地法院陆续制定诉讼规程、诉讼指南、审判手册等文件,细分在线诉讼规程,明确在线诉讼规范,逐步完善在线诉讼规则体系,有效地将网络司法实践成果转变为流程规则和长期制度。

四是技术应用实效,推进诉讼模式深层变革。 互联网法院利用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实现诉讼、调停、立案、举证、举证、审判、判决、投递、执行等诉讼程序,许多案件当事人可以不外出完成诉讼,将诉讼程序从“在线”转变为“在线”。 2019年3月,我们在12个省(区、市)实施了“移动微法院”试点,以微信小程序构建了电子诉讼平台,将部分诉讼环节转移到手机移动终端进行处理,实现了在线有机融合、无缝联系,并向当事人和法官提出了指示 截至2019年10月31日,移动微法院实名注册用户达到116万人,注册律师达到7.32万人,在线开展诉讼活动达到314万件。

各地法院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块链、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司法中的深入应用。 在块链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建立了“人民法院司法块链统一平台”,将证书存储在1.94亿条以上的数据中,利用块链技术有效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大大减轻了法官认证证据的困难。 在大数据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建设了人民法院的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可以实时收集全国3507个法院的执法、人事政务、研究信息等数据,2019年10月31日,收集了全国法院1.925亿事件的数据,是目前世界最大的审判信息库 在人工智能领域,各地法院积极开发了各种智能审判支持系统,实现了案件复杂识别分流、案件智能图像、审判自动巡逻、法条和类案正确推广、文件自动生成、文件缺陷自动更正、审判风险背离度警告等功能,成为法官案件和大众诉讼的有力辅助。

五、司法便民突破,立体化诉讼服务。 基于互联网垄断面广、精确度高、信息传输快、沟通渠道丰富等特点,我们大力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着力建立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在线 “一站式诉讼服务”可利用在线诉讼平台和在线诉讼服务厅,将多项服务内容与多项服务路由相结合,集中处理跨域立案、多项解决、诉讼咨询、信息查询、费用缴纳、资料提交、投诉访问等事项,是当事人的“最大一次性”行动 “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在线集中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诸多解决能力,为当事人提供各种解决途径和选择,多元调解成功立即申请法院司法确认,调解未成功即登记诉讼 “两站式”建设基本上重建了法院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模式,使司法更加方便,更加亲近诉讼,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

网络司法作为新的东西正处于成长和成熟的过程中,代表着未来司法发展的方向,标志着新司法纪元的开始。 站在新科技革命时代的潮流中,人民法院加大势头,积极接受科技,大胆开拓创新,推进网络强国战略,推进网络空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实现网络空间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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