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9座车型分类标准_ 交通部调整高速收费车型分类,惠及部分蓝牌货车

日前,交通部宣布修订了2003年颁布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道路车辆通行费车种类分类”,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之后解读了修订内容。

这个标准既包括公共汽车也包括卡车,因为首次对特别作业车进行了个别分类,编辑首先制作了一些卡车相关的要点

1 .按轴收费是有根据的

日前国务院发布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废除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表明,自2020年1月1日起,废除收费,全国高速公路一律对卡车实行收费。

因此,交通部也更新了卡车的分类标准,以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了统一分类。 正式解读这个可以改善以往以核载重吨位进行卡车分类的“大吨小标”问题。

此外,统一按总轴数分类相对公平。 但是,这次修订内容的解释没有提及空车和重载车辆的区别费用,修订内容有可能面向车种的分类,进一步细分的标准应该反映在后续费用的分类标准中。

2 .一种卡车的分类标准发生了变化

当然,并非所有车型都可以按总轴数分摊费用。 例如,同为双轴车的1种卡车和2种卡车,以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一步细分。

重点内容可归纳如下表↓所示

显然,修改后的标准适用于一类卡车的范围增加,而且新的标准与蓝卡的品牌限定标准一致,也就是说很多卡友现在使用的蓝卡卡车可以统一以一类卡车标准支付高速通行费。

由于目前各地区实施的收费标准不同,一种卡车的收费标准基本为0.4-0.45元/公斤,两种卡车的收费标准基本为0.8-0.9元/公斤。 两种卡车下降到一种后,几乎可以以一公里的高速支付0.4元左右的通行费。

一般来说,“收费道路车辆通行费车种类分类”的修订,对卡的朋友们尤其是部分轻卡用户有利。 但是,需要研究的是,修订收费车的分类标准是否对“大吨小标”问题的解决具有决定性作用。

老实说,轻卡“大吨小标”成了业界的难题,从何处改革、如何改革是值得深思的两个重要问题,“大吨小标”的原本目的不是逃避高速公路费用,而是乘卡方便、超负荷,因此从调整收费车分类的角度出发,“大吨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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