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年_ 打好改革攻坚战 探索发展新路径

2004年,针对农村城镇化后的新形势,龙冈区原农村集团经济组织改建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 图为龙冈区南岭村1983的创意城镇。 朱洪波摄

龙岗区樟布社区荔枝商务区。 朱洪波摄

2004年农村城镇化后,龙岗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建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份固化制约发展,容易产生不稳定因素,报酬支付不规范,报酬激励机制不足,劳动合同不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仍然存在 “这要求龙岗区深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的“深水”区,推进股份、报酬制度改革。 业内人士称。

近年来,龙冈区国资局面临困难,实施改革攻势,考虑广泛利益,制定了“龙冈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份管理指导意见”、“龙冈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报酬业绩指导意见”两个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份、报酬制度改革的重要文件,并制定了股份合作公司股份、 深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坚决打破体制弊端,突破利润固化壁垒,在制约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解决问题,促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和2019年是龙冈区东进战略攻略年。 “我们以改革促进发展,改革规范。 龙岗区国资局负责人表示,通过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股份和报酬两个微改革,进一步深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的新途径。

作文:徐剑徐星

股票微观改革

推进股票有序的内部和增资的扩大

2004年,针对农村城镇化后的新形势,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建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龙冈区固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份,之后新人员不再分配股份,福利配置很少。

随着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面临着人才、管理、资本等生产因素难以统一股份制框架的尴尬局面,有时也成为发展的瓶颈,而2004年以后新增的原股东配偶、子女等则没有合法合规性 “面对这种情况,为了促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稳定与发展,实施“生产力增资扩股”是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份改革的合理选择。”行业相关专家说。

同时,在龙岗区实施城市化过程中,时间紧迫,任务繁重,部分符合8号文(关于“龙岗区城市化过程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的试行方法”的通知)、区城市化〔2004〕8号)条件的人,以当时股份合作公司、本人、家属等主观原因(个人放弃所有权的要求除外),列入原始股东名册 “解决这些不合理的问题,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规范管理,起草《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份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股份指导意见》),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股份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龙岗区国资局有关负责人说。

龙岗区国资局以《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我区城市化进程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革试点办法通知》等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核心,结合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份实际形成《股份指导意见》初稿后, 2018年4月23日首次征求市市场和品质监督委员龙岗局、区11街的召开和社区株式会社的意见2018年11月20日再次征求区法制处理、区11街的处理、社区株式会社的意见2019年3月14日第三次征求区司法局(公证所)、龙冈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各部门的反馈意见,该局多次重新审视“股票指导意见”,多次讨论,提出审查。

《股指意见》明确了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票设置、股票流动、增资扩大流动、股东权利义务等问题,指导股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笔者关注《所有权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为了引进资本、人才等生产要素,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以招股方式配股的公司,可以根据发展需要,按照章程每年进行不超过一次的增资招股原则,在本届任期内, 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包括3次)不参加股东(代表)大会的股东代表自动离职,不得被选为下届股东代表,董事会以书面通知该股东代表等。

除了制定“股份指导意见”,根据股份合作公司股份微改革的要求,龙冈区国资局将根据“股份指导意见”指导股份合作公司进行股份改革,完善公司股份结构,明确个人股份继承、赠与、转让等股份内部流动和流动后股份的权利, 指导需要明确股票流向并变更股票和股东名册处理程序的股份合作公司确定增资增资原则,履行手续、支付方式等,积累成功经验,形成示范效果。

“通过股份合作公司股份微观改革,龙冈区可以规范、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份管理,完善股票结构,推进股份秩序内部流通,推进增资增资,规范股份合作公司股东行为,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龙岗区国资局相关负责人说

薪酬微观改革

发挥股份合作公司内的动力

2004年农村城镇化后,龙岗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建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普遍存在报酬发行不规范、报酬激励机制缺失、劳动合同不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现象。 因此,业内呼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薪酬制度。

龙岗区国资局有关负责人说:“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人力资源和报酬制度改革,逐步把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劳动、人力资源和报酬交给市场,也是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明确要求。” (《中共深圳市委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股份合作公司推进试点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发[2013]7号))

为推进这一改革,龙冈区国资局课题组以城镇为单位开展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座谈会,重点访问了23家具代表性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收集了报酬问卷715份,现场收集了问卷358份。 通过对这样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目前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存在报酬发行不规范、报酬与业绩无关、报酬总体水平低、报酬调整无根据、经营小组推动公司变革升级和开拓项目的动力和积极性不足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课题组进一步征询了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管理层、股东及街道办事处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完成了《龙冈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薪酬制度改革调查报告》。 经过资料分析、政策研究、专家论证,结合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实情,形成了《报酬指导意见》初稿。

龙冈区国资局在完成《报酬指导意见》草案后,于2018年12月7日首次征求区相关机构、11个镇内事务所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意见,于2019年3月15日再次征求区相关机构、11个镇营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意见,两次征求意见收集意见。 根据各部门的反馈意见,该局多次重新审视“报酬指导意见”,多次讨论,最终制定了审定稿。

龙岗区国资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报酬指导意见是明确报酬绩效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相关特殊事项、劳动就业制度和外勤人才制度、组织实施程序和流程、报酬绩效计划、信息公开与投诉等内容,指导股份合作公司建立报酬激励制度,开展报酬改革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根据指导意见,龙岗区建立绩效报酬制度,调整报酬结构,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报酬结构调整为基本报酬+绩效报酬,设立发展绩效分配系数,确定个人发展绩效奖金和社长最高发展绩效奖金,同时建立绩效评估制度,确定公司评估责任部门,对公司全员确定管理绩效评估和发展绩效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这次改革,龙冈区建立了具有吸引力的外聘人才报酬制度,公司可以根据岗位职责、工作难度以及创造的利益,采取每个人的工资制度,具体金额和标准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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