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_ 老板合理合法从自己公司拿走利润,综合税负40%

案例:

王总名义有公司,经营状况非常好,每年利润1000万元,王总想从公司获利。

 

首先,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25%=250万元

其次,股息个人所得税=(1000-250 )万元*20%=150万元

最后:净利润=750万元

因此,国王总是要合理地从自己的公司获利,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元,红利个人所得税150万元,共计400万元。

注意:

年底企业建议股东王总的红利应该分配750万元,但由于资金问题暂时不分配,需要预扣税金吗?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0万元

贷款:应付利润——王总750万元

回答:

只要计入股东的个人名义,就必须按税收法规的规定预扣20%的个人所得税150万元。

注意:

建议企业暂时不希望分红的情况下,财务部不进行计入利润分红的会计处理。

政策依据:

(国税函[1997]6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红利、红利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扣除义务人有权通过扣除义务人的交易帐户将纳税义务人应得到的利息、红利、红利收入分配给个人名义,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 这种情况下,扣除义务人员将利息、股息、股息收入分配给个人名义时,收入的支付应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立即预扣个人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

案例:

甲科技公司2018年投入研究开发的费用为100万元,会计时与其他费用一并计入“管理费用-其他”等,没有单独设置“研究开发费用”科目进行计算,因为没有为每个研究开发项目设置补助账户,所以当年的研究开发费用在结算时相加扣除75%

参考资料:

财务影响税,税源于业务,业务产生财务。

会计科目核算的准确性,也会影响税收优惠的享受! 会计师在日常会计中不可忽视会计科目的正确运用。

注意:

如果你们公司没有正确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会计处理,而且在每个研究开发项目中没有设立补助账户的情况下,所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允许增加扣除。

注意:

研究开发费用的正确处理方法如下

1、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产生的研发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借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员工报酬”等科目。

2 .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馀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3、期(月)末,本科目集中的费用化支出额必须转移到“管理费用”帐户,借记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具体会计

①发生相关研究开发费用时:

借方:研发费用-费用化费用

-资本化支出

贷款:原材料

应付员工的报酬

银行存款

②会计期末:将费用性列管结转至「管理费用」科目的资本化费用,在无形资产达到预期用途之前,不会移转至「无形资产」科目。

a .结转费用化支出:

借方:管理费用

贷款:研发费用-费用化费用

b .资本化支出部分达到预期用途时:

借方:无形资产

贷款: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③成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从达到预定用途的当月开始,按定额法进行折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为10年以上)。

借方:管理费用

贷款: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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