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不来_ 公司停止营业欠债怎么办,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因经营问题决定停止营业。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与此情况相关的法律规定。 公司作为市场的一员,决定退出市场的时候,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那么,辞掉公司营业的债务该怎么办呢,公司的债务该怎么办呢

网民询问:我父亲是农民,去年年底把十几头牛卖给了食品公司,当时公司只交了一张十几万的借款,答应过年初付款,但后来一直拖延。 到现在为止约定的钱的大部分时间过去了,我父亲以前一起卖牛的农民合计40人以上上个月去过公司,公司说还给了我时间。 现在那家公司不营业了,该怎么办?

江苏宪德律师事务所的傅玲霞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司法规定,公司结算时,公司财产要偿还所有债务,公司必须申请破产,按照优先顺序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整理公司财产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无法清算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转交人民法院。

公司债务没有下列解决办法:

(一)协商,遇到公司债务未偿还的情况,优先办法是协商,该办法是最省时省力的办法。

(二)索取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法律对债务人施加一定赔偿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对债务人发出支付命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要求债务人支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支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到期,金额确定,作为请求的依据的事实和证据被明确记载

3、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付款命令传达给债务人。

(3)起诉在发出支付命令后,如对方有异议,只能选择起诉。 公司不付钱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一般程序。

傅玲霞律师解析:

不还债当事人可以根据“财产保全和事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

债权人可以在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的同时,依照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方便人民法院检查、扣押、冻结或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 债务人有经济欺诈行为的,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免债务人将财产转移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

《民事诉讼法》第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因当事人的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事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一定行为、禁止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命令申请人提供保证,申请人不提供保证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紧急情况下,裁定在48小时内采取必须裁定的保安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为了申请支付指令并发挥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指令前必须做以下准备

一是以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交书面债权债务文件

第二,必须发行书面证明书,证明债务人有金钱或有价证券金额滞纳

三、确认债务人姓名、所在地等基本情况,确保支付命令传达给债务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自受理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命令。 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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