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居住登记吗_ 这个案子,让大法官决定前往济南亲自审

写文章|蔡琼一

“如果我们改变主意,这个老百姓是我自己,是我们的父母,是我们的家人,你能理解他为什么进入法院的大门吗? ’我说。

9月20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法治中国说·大法官说》的《民告官》的审判规则,最高法审委员会副部级专任委员、二级大法官贺小荣出现在节目现场。

“如果我们不这样考虑的话,程序就会空转,剔除文字和语言,你的表达方式不合法,有被驳回的可能性。 这对老百姓负责吗? 老百姓怎么能感到公平正义呢? ’他说

"我决定去济南自己审查. "

在现场,贺小荣也举出了例子。

“林建国、济南市有关部门收回了他的廉租房,他向最高法院告状。 我去济南,自己审查这个案子,这个案子最后处理得很好。 ’他说

政府为了社会收入低的人,把房租非常便宜的房子配置为“廉租房”。 根据部委规则,市民享有廉租房后,无正当理由6个月内不居住的,政府有权回收。

“但是,地方政府规定6个月以上没有居住的人可以回收,删除了“没有正当理由”的条件。

贺小荣说,有残疾人不能住在这个廉租房子里。 这个廉租房建在高山坡上,他可以推轮椅到这个廉租房。

他连续六个月不住,政府不得不免费收回这所房子。 我认为我们不符合法律的精神。

“为什么在部委的规则中明确规定,连续6个月以上没有居住是有正当理由的呢?地方政府在回收这栋房子的时候,没有考虑正当的理由。”

他说,所有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权力源、权力范围需要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防止平民和“绕道”“玩概念”

贺小荣说,在民告官事件中要正确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必须防止和平民“绕道”“玩概念”。

“市民向法院提起诉讼,他认为用法语表达自己的诉讼可能很困难。 如果我们用法语来衡量的话,市民的诉讼可能不符合法定的条件。 可能会被驳回”

他例如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们经常提起诉讼,要求政府赔偿。

但是,根据我们的诉讼制度,国民必须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首先起诉,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然后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你没有提起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性的诉讼,法院无法保护你的实体权利。

我该怎么办? 贺小荣说:

在这个时候,我们法官简单地行使了解释权,你先向你的起诉书确认“行政行为是违法的,因为一般人首先不知道有必要确认违反法律,但是一般人提出要求赔偿的诉讼,他没有暗示对这个行政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只要我们考虑,我们非常容易理解当事人的真正诉讼请求. "

同时参加节目的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也感慨万分。

“我见过这样的事件。 一人因撤销补偿的判决起诉12次,法院撤销12次。 行政机关竟然做出了第十三次判决。 和原判决除了日期的变化没有很大区别”

马怀德说,这可能与法院在审判技术和审判方式上没有有效的方法有关,也与该被告的行政机关回避法律,拒绝执行法院的有效审判有关。

提起了18年的民间诉讼

政知(微信ID:upolitics )在节目中也提到了三轮车诉诸市政府的事件,这件事一发就18年了。

1999年7月,四川省简阳市政府发布公告,要求收费使用两年以上的旅客人力三轮车收取费用。

张道文等三轮车经营者认为简阳市政府以前发行的有偿合法证据有效期不明确,公告要求形成重复费用,侵犯其合法经营权,向简阳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取消市政府的公告。

1999年11月,简阳市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了简阳市政府的行政行为。

张道文等不服判决,向资阳市中院上诉,被驳回后,向四川省高院提起诉讼。

案件经过多次审理,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控告。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一、撤销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金,终止第一号判决

二、确认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发出的《城市小型车辆运营秩序整顿公告》和《城市小型车辆运营秩序整顿补充公告》是违法的。

“当时,我正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长。 我也曾对这个事件感兴趣。 当时,我亲自去四川省简阳进行了调查。”贺小荣说。

他说,这个事件的最大亮点是,我们一方面确认你的这个公告是违法的,另一方面我们不会撤销。 政知(微信ID:upolitics )注意到,考虑到公告的实施,简阳市的道路交通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平民满意度提高,形成了新的公共利益。

行政行为违法,取消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法院可以作出判决确认违法,确认违法不影响补偿。

贺小荣先生说:“很多数百名三轮车主已经得到补偿,没有必要再撤销这个行为,但是确认是违法的,可以给平民带来实惠,得到补偿。”

参加节目的中国政法大学的马怀德校长

原行政许可的调整并非法律完全禁止,是允许的,但前提是补偿受行政许可回收变更影响的人的权益,仅在补偿的情况下实施此行为。

资料中央视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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