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税个人所得的税率是多少_ 企业员工取得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解读

2018年8月《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个人所有权激励所得税不受征收范围的影响,继承了国税局、财政部文件构建的规则框架。 但在税率方面,新规定调整股票激励收入的计算公式,纳税人实际负担的税率下降,对纳税人来说是好消息。 其次,有关法规和出资比例对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税率、申报等问题进行整理和解读。

一、股票激励的分类

税收法规对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股票奖励等不同类型的激励适用相同的税目,因此本文中的股票激励也采用广义的概念,根据具体权利内容,可以分为股票(权利)奖励、股票(权利)选项、股票增值权、限制股等不同的激励方式。

1 .股权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或者非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本公司或者其控股公司的员工授予权利,其权利允许被授权的员工在将来的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的一定数量的股权。 这个价格远低于市场公平价格。

2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赋予公司员工在将来的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以规定数量的股价上涨带来收益的权利。 被授权人按照约定条件下达权利,上市公司将权利日与授权日的二级市场股票差额乘以授权股票数,向授权人发放现金。

3 .限制性股票(权利)是指公司在预定条件下给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龄或业绩目标满足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条件时才能处理。

4 .股份(权利)被鼓励,企业免费授予被鼓励的一定份额的股份或者一定数量的股份。

除了上述四种常见的股票激励形式外,实践中还有一些其他股票激励方式,但税收法规对此没有特别规定,在此不作说明。

股票激励的种类多种多样,但各激励方式以适用税为目的统一。 一律按照“工资、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是因为股东为了获得员工的劳动价值,实施了将骨干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相结合,勤奋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服务的激励措施。 员工出资的激励收入等价报酬是企业工作、雇佣期间支付的劳动,本质上与工资、工资收入相同,不同种类的出资激励在这方面没有差异,因此纳入工资工资收入处理是合理的。

虽然税目没有区别,但在税额计算、纳税义务发生的时期,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还存在若干差异。 因此,以下内容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整理。

二、应纳税收入的计算

关于产权激励应纳税收入的计算,税收政策有构想地统一——员工取得产权的价格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部分是员工通过产权激励取得的收入,必须对该部分的收入缴纳所得税。 股票激励税额之所以在公司上市与否上存在差异,是因为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可视为计算股票激励收入的市场公平价格,员工可视为股票价格与市场公平价格的差异, 也就是说,员工通过股票激励获得的收入不能简单计算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广泛的二级市场交易,市场公平价格需要用其他方法确定,因此员工通过股票激励获得的收入也不能用一个公式统一认定。 因此,有必要通过计算税额来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因为区分是基于是否存在公平的市场价格,所以这里的上市公司也包括新三板上市、科学创板场等上市公司。

(一)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课税所得计算;

(1)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所指的股票范围为上市公司(包括国内、外国上市公司)的股票,仅适用于上市公司总公司(包括所属分公司)和上市公司控股企业的员工,其中上市公司占控股企业股份的比例最低为30%。 间接股份持有率乘以各层的股份持有率计算,上市公司一级子公司的股份持有率超过50%时,按100%计算。

股票期权获得的税额是员工在行使权利时从企业获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格(施权价格)低于购买日的公平市场价格(指该股票当天的最终值)的差额,是员工通过股票激励获得的应税所得额。 员工的权利获得收入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应税收入= (权利股的每股市价-员工用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权利价格)×股票数计算。

在上述公式中,员工使用该股票期权获得支付的每股权价格通常是员工使用股票期权购买股票并实际支付的每股价格。 员工通过折扣购买方式获得股票期权的情况下,上述施权价格是员工在折扣购买时实际支付的价格。

获得期权的员工在获得所有权之前(等待期间)转让股票期权的情况下,在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中,将个人所得税征收为薪金收入的员工在行使权利后转让股票的情况下,按照适用于“财产转让收入”的豁免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此外,在持股期间,员工以所有权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收入,根据适用于“利息、股息、股息收入”的豁免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股票增值权;

取得股票附加价值权的授权人获得的收益是上市公司授权日和行权日的股价差乘以授权股数,直接支付给授权人的现金。 赋予股票增值权时不征收所得税的,上市公司向股票增值权被许可人现金化时应依法扣除个人所得税。

被授权人的股票增值税所得税作为具有股票增值税的权利所得税= (权利日股价-授权日股价)×权利股份数来计算。

(三)限制股

限制股当其所有权属于激励对象时,确认限制股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也就是说,当上市公司实施限制股计划时,激励对象限制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海外是证券登记管理机构)中,将股票登记日的股票市价(指当日最终值,以下相同)和本批次解禁股当日市价(指当日最终值,以下相同)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份的份数,从而得到与激励对象的本批次解禁股份数对应的限制股份 激励对象限制股票应纳税收入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收入= (股份注册日股市价本批解禁股当日市价)÷2×本批解禁股份数-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解禁股份数÷激励对象取得的限制股份总数)。

(四)股票奖励

股票奖励的应纳税额是员工行使权利时从企业获得的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格(施权价格)低于购买日的公平市场价格(指该股票当天的最终值)的差额,是股票期权形式的应纳税额= (权利股的每股市场价格-员工用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格)×股票

(二)非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课税所得计算;

有关如何确定非上市公司股票激励的市场价格的信息,请参阅关于 的解读称“对于非上市公司,市场价格依次采用净资产法、类比法等合理的方法确定”。 除此之外,目前的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这一解释,纳税企业可以根据年度审计报告书和企业账簿上记载的公司净资产,计算股权激励对应的净资产价值作为出资权的公平市场价格,将公平市场价格与员工取得出资权的价格之差作为应税收入。

三、股票取得激励税额计算

在这次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中,也调整了股票激励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关于优惠政策联络问题的通知》,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在纳税人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收入和限股收入,不包括在当年的综合收入中,单独应用综合所得税表计算纳税。 计算式是征税对象额=股权激励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旧规定,在个人新税法实施之前,不符合递延所得税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激励、上市公司股票激励员工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首先需要将员工的工作年数换算成月份,再将每月扣税表中计算出的税后乘以月份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通常工作年数越少,支付个人所得税越多的新规定消除了工作年数这一因素,简化了股票激励所得税的计算方式,税额与股票激励收入唯一相关。

根据新税法的综合所得税表,假设某员工工作年数为10年,获得的股票激励收入为36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6000×3%= 1080元,按照旧规定应缴纳1500元股票激励收入为300000元 根据新规定全面单独应用综合所得税税表计算出的员工应支付个人所得税的金额远小于按旧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出的员工,并且员工股票激励收入越高,两种计算方法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之差就越大。

如果在纳税年度内获得两次以上(包括两次)的股票奖励,则按合并后的金额计算。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不包括在当年综合所得中,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表,计算纳税。 计算式是征税对象额=股权激励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22年1月1日以后的股票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四、纳税时间和税收优惠

纳税时间

各种股票激励在授予时不作为应税收入征税,在行使出资权时,按照适用于“工资、工资收入”的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并缴纳。 换句话说,真正得到股票的时候被收税了。 但是,有两个例外。 一是承诺某些股票期权在授权时可以转让,如果期权本身在国内或国外存在公开市场和标价,授权时征税,然后实际使用股票期权购买股票,或者转让该期权,则不再计算个人所得税;二是股票的

(二)纳税申报;

两处以上没有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收入和扣除义务人员的,个人应当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自行申报纳税。 扣除义务人员和自行申报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个人接受的股票和转让股票状况(包括种类、数量、权益价格、权益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价格等)、股票激励人员名单、应纳税额、税额等资料。

递延税金

1 .上市公司股票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政策

上市公司给予个人股票期权、限股和股票奖励,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个人自取得股票期权权、限股解禁或股票奖励之日起,可在12个月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2 .非上市公司股票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政策

满足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票期权、限股和股票奖励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可以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也就是说,员工在取得股票激励时可以不纳税,转让时可以纳税。 所有权转让的情况下,将所有权转让收入减去所有权取得成本和合理税金后的差额适用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并缴纳。

其中,股票转让的情况下,股票(权利)期权取得成本由权利价格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由实际的出资额确定,股票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享有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激励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国内居民企业的股票激励计划;。

2 )股票激励计划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议上审议通过。 没有设立股东(大)会的国有机构,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股权激励计划必须明确激励的目的、对象、目标、有效期、各种价格的决定方法、激励对象获得权益的条件、程序等。

3 )激励目标必须是国内居民企业本公司的所有权。 鼓励股票的目标是技术成果为其他国内居民企业投资的股票。 激励对象股票(权利)包括增发、大股东直接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激励对象股票(权利)。

4 )激励对象是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上级管理层,激励对象人数的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者平均人数的30%。

5 )股票(权利)期权自授权之日起至少持有3年,自主权之日起至少持有1年的限制股票自授权之日起至少持有3年,解禁后应持有1年的股票奖励自受奖之日起至少持有3年。 上述时间条件应当注明在股权激励计划中。

6 )股票(权利)期权授予日期至行使日期的期间不得超过10年。

7 )实行股票奖励的公司及拥有该奖励股份的公司不属于《股票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行业目录》的范围(见附件)。 公司所属行业确定为公司上一年度主要营业收入最高的行业。

3 .递延纳税的登记备案

(一)上市公司;

实施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计划的国内上市公司,在实施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计划之前,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股票期权计划和实施方案、股票期权协议书、授权通知书等资料的员工在行使权利之前,进行股票期权

实行限股计划的国内上市公司,应当由中国证券注册结算公司(海外是证券注册管理机构)进行股份注册,在上市公司公示后的15天内,将本公司的限股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议书、许可通知书、股份注册日和当天的收盘价、禁止销售期限和股票激励人名单等资料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境外上市公司境内机关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境外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外)文件备案。

(二)非上市公司;

受到股票奖励的企业技术人员、企业增资股东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必须自己制定分期缴纳计划。 企业在股票奖励、增加资本发生的下个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纳税申报手续。

经营股票奖励分税的企业,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明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个人所得税分缴登记表(股票奖励)、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活动的说明资料、企业股票奖励计划、证明股票和股价的相关资料、企业转换科技成果的说明、最近的企业财务报告书等。

办理增加资本部分税的企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个人所得税缴纳登记表(增加资本)”和上年度及增加资本月的企业财务报告书、增加资本的情况说明等。

附件:股权激励相关税收法规政策总结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