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会前流程_ 深圳拟废旧立新完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 托管机构可办商事登记

学生午睡,晚上请求的贫困局是怎么破局的? 如何将校外管理机构纳入有效监管,使儿童更加安全、更加安心监护人?

8月8日上午,“深圳市校外管理机构管理办法”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该法向校外管理机构提出明确的规范要求,简化申请登记流程,允许设立有利的校外管理机构,将当前审查门槛过高的大量“黑白托”纳入政府监督管理。

校外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前的行政审查被取消

2008年,我市发布了部分有关校外管理机构的规范文件“深圳市校外午睡机构管理办法”。 这是全国最早公布在校外午餐机构管理范畴的政府规则,该方法对建立深圳的校外午餐机构管理和监督体制,规范校外午餐行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实践工作中,该方法逐渐揭露了许多问题,规定审查程序设置先行行政审查,且环节多,时间长,尤其是校外管理机构在民营非企业机构设立,只允许没有营利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校外午餐机构的数量逐年增加

为推进校外管理机构健康发展,我市将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微信立法听证会,深入探讨,全面修订原方法,采用废案,制定“管理方法”,废除原方法。

新的“管理方法”根据设立目的将校外管理机构分为两类,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商事登记,以非营利为目的进行民营企业以外的机构登记。

新的“管理办法”取消了校外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前的行政审查过程,规定主办方根据民营非企业单位的注册管理法规和商事注册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变更注册、清算等。

对于校外管理需求比较集中的社区和校外教育机构,新的“管理办法”建议“社区居委会利用社区资源设立,与别人合作设立校外管理机构,提供校外管理服务,以满足社区需求” “鼓励依法设立的有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校外管理服务,及时更改注册机构的营业范围内容”。

托管学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

为确保学生安全,新的“管理办法”规定校外管理机构必须满足消防、建筑、卫生、食品经营等一系列条件才能开展相关服务活动。

在服务场所方面,新的“管理办法”规定,校外管理机构提供管理服务的场所必须满足建筑结构安全,与危险化学品保持法定的安全距离,其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管理学生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人员配合方面,校外管理机构应根据管理的学生人数配备工作人员,管理的学生在25人以下的,每增加20名必须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的学生,就应增加1名工作人员。

新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校外管理机构建立食品保留制度,在服务场所公布收费标准。 学校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统计本校学生在校外管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并报告地区教育行政部门。

家长互助管理应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

对目前我市学生管理的几个实际情况,还规定了新的“管理方法”。

关于学生监护人为儿童及其同学提供善意的管理合作,新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生监护人互相帮助提供管理,管理的学生人数在5人以下的,受托监护人可以不注册而设立校外管理机构”。

新的“管理办法”还强调,要明确受托人和委托学生监护人之间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履行安全、卫生等管理责任,确保学生的安全。

另外,新的“管理方法”也明确规定“学校及其在职教师,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设立校外管理机构,学校在职教师,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在校外管理机构打工获得报酬”。

内容:深圳特区报,深圳发表

作者: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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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深圳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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