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启动重污染_ 郑州市今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

影像网通信(记者燕丹文/图)于10月31日,影像网记者从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获悉,根据省环境攻略协议的结果,预计11月1日至6日我市会经历污染过程,根据省联防联控的要求,经过市政府的研究,决定从10月31日0点开始应对污染天气ⅱ级

一、工业源削减措施

1、根据重污染气象应急行业橙色警报的停产措施,工业企业采取“工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制生产(经市政府批准的豁免除外)。

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网郑州供电公司

2 .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率,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达到排放量。

领导人:市生态环境署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 .市区四环内混凝土搅拌站、管道工厂、沥青工厂等工程材料、构件企业停产,四环以外按“一厂一策”执行。

领导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

4 .不包括在豁免和规定之内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用电量不得比规定前上升,规定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炉。

领导人:市生态环境署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减少尘源措施

1、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拆除)工程,停止挖掘、回填、场内装卸、石灰配方、混凝土刨削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涂装、涂装、开槽、斜面喷涂等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应急补贴、民用工程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可以正常组织施工两种

主导部门:市政治粉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地铁公司

2、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主要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 .露天堆放的散装材料全部复盖,增加洒水频率。

主导部门:市治理粉尘,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 .城市主干道、城乡结合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根据日常道路的清洁频率,空气湿度不足65%、气温超过5℃的,需要增加清扫、清扫、洒水、喷雾等防尘作业2次的空气湿度在65%以上或气温不足5℃的,停止洒水、喷雾、湿式清扫

主要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减少移动源措施

1 .全市停止运输残土、水泥罐车、建筑材料(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工程、民生工程除外)。

领导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

2 .允许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装载机、地板机、挖掘机、加载机、道路铺装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允许在认可的橙色警报管制期间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外,应使用国家三级或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领导人:市生态环境署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城建局、市城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场发展中心

3 .允许运输的电厂、工地、矿山、各种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在国家四以下(包括燃气)大型装卸车辆禁止使用的应急管理期间,必须每天登记所有柴油车的进出情况,并保持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领导部门: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计划局、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场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 .加强公交、地铁运输力保障,加密运行航班,延长运行时间,增加清洁能源公交的使用,倡导市民绿色旅游。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地铁公司

四、其他减少污染源措施

1 .加强执法检查,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

领导人:市农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增加饮食部门检查频率,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领导人:市城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 .禁止放烟花爆竹。

领导人: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 .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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