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_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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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报道,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第十八届主任办公室审议通过,11月1日起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更好地支持员工公积金贷款需求,防范公积金贷款风险

关于异地转移员工的事情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曾异地存入公积金,现在缴纳地存入不足6个月的员工,缴纳时间、缴纳时间系数、缴纳额按原缴纳地中心、现在缴纳地中心发放的缴纳相关资料统计。

上述缴纳资料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营部门批准后,可纳入贷款额计算公式。 取消原“非现场中心转入市内的员工,在市内必须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规定。

关于配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夫妻二人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符合所有贷款申请条件,配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65岁,可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

配偶的年金、年金等不包括在月收入计算中。

关于购买的再交易住宅的年龄的事情

购买的再交易室年龄超过30年的,不得申请再交易室贷款。 取消原“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买的再交易住宅阶段年龄超过20年的,不贷款”的规定。

申请重新交易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不得超过住房贷款剩馀的土地使用权年数。 取消原“申请重新交易住房贷款时,贷款期限和购买住房大厦的年龄在30年以内”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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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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