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不看好的学生_ 老师都不敢管学生的时候,也是教育已经达到无可救药的时候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最近,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杨守梅先生“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尤其是教师集团的关注。 老师们对这一系列的处理结果感到吃惊。 之后,在央视“点名”和舆论压力下,事情迎来了逆转,五莲县人民政府取消了对教体局、学校进行认真批判教育的当地教体局对杨老师追加处理的决定,转移到了五莲。 尽管事件解决了,杨老师还是有正义,暂时平息了舆论,这一系列事件后,在第一线奋斗的老师们已经在风云鹤着作中筋疲力尽。

作为教师的“实家人”的学校和教育局,经常遇到“学校骚乱”时就躲藏起来,不闪耀剑道,老师从“爱的深重责任”的初心开始忽视事件带来的真正后果,经常选择“失去毕业保帅”“失去大义父母”,不重视教师的师道尊严。

看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变成了《熊子保护法》,面对监护人、学校、教育部门的批评和指责,老师们战战兢兢地踏上薄冰。 面对任性熊孩子,保持沉默可能是教师的最佳选择,但当所有教师都不敢管理学生,不愿管理学生时,我们的教育能走多远? “国运的兴衰,与教育有关的3尺讲台,与未来有关。 老师尊重,教育尊重,孩子的未来得到保证。

看了这篇短评的文章,我想了很多,既是教育业衰退的“杞国忧天”,也是对教师业的同情。 这使我想起九十多年来读书年代的情景

90年代教育

回顾20世纪90年代的教育,教师在所有学生和家长的心中表现出权威和知识,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师都有尊敬之心。 当时的教师真的很清贫,每周末付农活补助金回家,途中父母也耐心地联系孩子的教育问题,每次远远地看到老师骑着坏了的自行车,田中的学生都喊着“黄老师~ ~”。 只有学生在喊,在老师的心里,他觉得学生和家长都很尊敬他,无论去哪个村子都有他的学生,每个家庭都很尊敬他,所以觉得这是怎样的荣耀

九十年代的社会治安不太好。 村子和村子之间发生纠纷吵架了。 甲村和乙村一吵架,这两个村子就是敌人,甲村的居民赶到乙村就不可避免地挨打。 恰恰相反。 但是,当时村民即使没有文化,村与村之间的争吵也不及教师,也就是说当时的教师走到哪里都是安全的。

法律如何融合促进教育发展?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也逐渐健全起来,产生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该法原本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教育权等,不是未成年人的保护伞,而是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应该自然接受教育,教育行业有教育行业的规律。 毕竟,一个人的认知发展有一定的规律。 例如教育和惩戒教育对学生认知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只有鼓励和表扬,惩戒和不惩罚的活动才是完美的教育活动。 最多是技能训练。 教育教育有八项原则,教育有“教育法”和“教师法”,但教育惩戒的方法没有明确界定,缺乏对教师的一定保护和释放权,但是一旦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会关注该法在学校的运用,忽视监护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义务,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的情况下,熊的孩子会变少

教育行业是关系到千家家庭幸福生活和国家长治久安的行业。 教育行业健康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的法律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要合理的支持。 与其只讲情理,不如说教师遇到熊孩子时,按章程工作,站在5米外口头批评,学生不听就只能报告政教所,政教所不能处理? 其他手段有没有父母合作,熊孩子可以怎么办?教师和学校都没有“执法权”,只有口头教育权,这是苍白无力的教育,这是严重的缺失教育。

教育发展之路何在? 跪着的教师不能教导站着的学生,也不能教导耸立在世界强国的民族。 国家应对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16岁以内的公民都应纳入教育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对象,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一定的“执法权”,协调教育行业法规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融合发展,重塑教师行业的权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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