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视关闭智能_ 用严监管“关掉”智能电视开机广告

智能电视关闭智能 2018年,中国智能电视的销量超过了约5000万台。 这些智能电视机附带操作系统,消费者可以安装和卸载各种应用软件,大大提高了使用方便性。 但智能电视在使消费者方便使用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烦恼。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调查显示,96.4%的消费者在家庭智能电视上有启动广告。 (十一月四日央视)

智能电视启动广告存在许多问题。 例如,在许多消费者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强制性地嵌入广告,并且在起动广告时间长的消费者家庭中,45%的电视机通电广告在15秒到40秒之间,并且如果有起动广告,则50.16%的消费者反映起动广告不能中途关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出:“消费者有权知道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相。 经营者要想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全面的”,但是商场上销售的智能电视机几乎没有启动广告,商店的主页也不提供启动广告,所以忽视消费者的知情权,给消费者带来误解。 打开电源的广告不能中途关闭,广告时间长,这些在消费者使用电视之前,要经得住广告的骚扰。 “浪费他人的时间等于追求金钱上的伤害”,经营者的行为甚至有消费诈骗的嫌疑,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智能电视广告是消费者“意外的邂逅”和“关门不关”的“痛苦”。 虽然经营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无视自己的利益,或者擅自侵害消费者的权利,但是有些相关企业主张这是他们的商业模式,给他们带来收益,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启动体验。 创新的商业模式自不必说,企业也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但企业的所有商业行为都必须是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不能接触消费者权利的红线。 智能电视启动广告的混乱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 有必要抑制这种侵犯行为。

为了更好地维持消费者的权益,监督部门必须尽快整顿经营者,促使经营者合法经营、诚实经营。 例如,要履行售前通知义务,必须提供广告的一键功能,自主关闭广告。 市场监督部门必须负责保护土地,只有严格的监督管理才能关闭“关闭不了”的智能电视启动广告。

对企业来说,追求利益需要基础,它不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必须自觉尊重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要求企业利益与消费者权益的“平衡点”,要求结合点、协调点,实现与消费者的共赢,不要“难看”,只要利益是图,就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俗话说,合作能赢,诚信能赢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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