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APP监管_ 谢平:金融APP的监管问题 当局或已在讨论

金融APP监管

华夏时报( chinatimes.net.cn )记者朱丹丹单美琪北京报道

金融科技产生以来,发展与风险的平衡变量确实是监督。

“为吸取P2P监督的教训,中央银行最近发布了金融科技计划,银保监会最近发布了帮助贷款监督的办法,证监会也计划成立科技局,中央银行征求金融信息保护的意见。”北京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谢平11月18日在2019北京金融安全论坛上说。

《年报》报道,此次强调的是金融科技、市场的发展和监管。谢平表示,中国是金融科技发展较快的国家,金融科技可能会引发新型金融风险,因此最近强调监管。

怎么认定? 谁监督?

“谁认定金融科技机构? 谁来监督? 11月18日,以“推动金融安全科学技术新发展”为主题的2019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在北京金融安全产业园正式开幕。 在论坛上,北京金融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谢平抛弃了上述疑问。

金融科技真实性问题是如何认定的? 谢平说:“现在有很多企业,即使是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也被认为是金融科学技术公司。” “因为中国的科学技术公司经过认定,所以无论是工信部还是中国科学院,国家都有标准。”

目前,金融科学技术无法认定真实性,也不知道谁来认定。 顾客不能认识,将来是由人民银行科技司管理,还是由一行二会各自认定,这是监督管理的首要问题。

关于金融应用风险的原则,谢平强调“金融监督科学技术不是科学技术本身的风险,而是科学技术应用于金融业务的风险”。 也就是说,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但是在金融科技监督的立场上,不鼓励技术的优势和垄断带来的超额利润。

科技巨头从事金融业务。 它有利用自己的科技优势垄断金融业务,产生超额利润的可能性。 这也是近几年在美国、中国出现的,技术是中性的,不能利用技术独占。

“此外,必须明确监督主体是谁。 ’他说,因为现在中国没有这方面的法律。 目前,监督金融科技的主体在我国是机构监督的逻辑,证券公司利用金融科技证券监督会,银行保险公司利用金融科技银行保险监督会。 因此,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逻辑与机构监管逻辑一致。 也就是说,利用者面对金融产品,金融监督当局必须对利用者、金融消费者负责,其内在逻辑是金融消费者保护。 因此,我国目前金融监督科技目标与金融机构监督目标一致。

其次是遵循金融科技监督的原则,最重要的原则是保护金融消费者。 另外,金融科学技术监督关注的不是技术属性,而是金融科学技术的金融属性。 在分析金融科学技术时,对于金融科学技术,主要分析其金融属性,并不关注其技术属性。 因为技术属性、中国科学院、工信部、科学技术部有定义,有标准。

此外,也有竞争中性的原则。 谢平说:“和刚才的技术中性一样,也就是反垄断,包括技术垄断和数据垄断,这两个问题现在都出现在金融科学技术中,现在有关当局已经在这方面开始研究。”

金融监管的成败与探索

另一方面,大型科技公司存在金融牌照问题,大型科技公司有技术优势,有数亿流量客户,大量客户和技术优势难道不能应用于金融牌照的金融服务吗? 对此谢平指出,各国有不同的看法,其中我国部分允许。

众所周知,金融科技监督最成功的案例是向第三者支付的监督。 首先,第三方支付监督目前在中国比较成功,网上最后全额支付保证金,数据备份,目前有微信的全部数据,中央银行认为该监督案例通过十几年的游戏、改进、技术进步,最后监督成功。

由于最近敏感的个人信息问题,谢平认为金融科技监督个人金融数据保护原则,央行已经寻求方法,将来所有机构都要注意。 这是因为补贴中特别强调了这个问题。

关于援助贷款,谢平最近银保监会提出了援助贷款的监督方法。 援助贷款产生了五年多,是怎么做出来的,最近终于出现了方法。 而且,这个方法对很多公司有很大的影响。 现在,民主援助贷款方法相比,大家都暗示了金融科技监督的原则。

“主营业务不能外包,科技公司不接触资金,客户数据的所有权不是银行的科技公司,如收费规则、市场准入规则等。 中国银保监会逐步与金融科技公司和银行合作探索补贴等业务。 这是世界上第一次进行监督管理。 他举例说。

另外,关于金融APP的监督,谢平认为现在金融机构APP没有被监督,安卓和苹果商店也可以下载。 “但是,最近受教育医疗APP监督,教育APP教育部需要管理,有些内容不能加入,金融APP监督问题听说监督当局正在研究。”

谢平坦白说:“我们国家的监督没有成功的案例是P2P。” “这种东西外部性和地方性不承认全国的外部性。 没有发现现有技术跟不上监督。 这么多人欠债,无法催促的是金融科学技术监督的案例,现在很多省都在关注宣布废除P2P的全部。”

责任编辑:冯樱子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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