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很小吗_ 税银合作助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记者沃纳娜

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保监会共同发布的关于深化和规范“银税交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帮助民营经济和微型企业发展。

“银税交流”由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银行协作,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变为融资信用,缓解民间和微型企业融资问题,自2015年上市以来,就受到众多信用纳税企业的欢迎。

加强小微企业很小吗信用支持

“银税交流”是税务总局和原银监会于2015年7月共同出台的一项措施,通过税务部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纳税信用评估结果等信息,缓解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推动银行提高诚信纳税中小企业的信用支持力度。

数据显示,四年多来,“银税交流”贷款产品发展迅速。 据税务部门统计,从2015年至今年9月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向信誉微型企业发放贷款160.9万件,贷款1.57万元。 仅今年第三季度,信贷微型企业就发行了69万笔,3939亿元贷款,比2018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57.5%和18.6%。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负责人表示,最近税务总局、银保监会再次发行“通知”,在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银税交流”的健康发展,释放合作潜力,为更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加深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从“深化”和“规范”两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推动“银税交流”按规范提高轨道,使越来越多的企业享受诚信纳税红利。

《通知》提出继续扩大受“银税交流”恩惠的企业范围。 鼓励银行申请“银税交流”融资的受益企业范围从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到m级企业,加强对新成立企业的融资支持度。

《通知》表明积极推进银税数据的直接连接。 各省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快推进税务与银行之间“省对省”数据直接联系的机制。 税务总局不再扩大与银行总店的数据直接连接试验范围。 税务部门不再与第三方签订新的“银税交流”合作协议(仅为税务部门提供平台开发和技术运输服务的协议除外)。 已经和第三者签订合作协议的话,尽快直接转换成银行和银行保监部的数据。

《通知》鼓励各地税务银行监督部门积极关注民营和微型企业,根据其贷款需求强、金额小、偿还快等特点,优化贷款审核流程,创新设计贷款产品。 各地银行应通过网络银行等渠道,积极推进贷款申请、审核、信用、贷款“网上一站式”处理,进一步提高“银税交流”服务效率。

规范措施

“通知”强调要规范“银税交流”的正常秩序。 严禁第三方合作机构以“银税交流”的名义向以任何形式申请融资的企业索取任何费用。 银行要求第三方合作机构处理“银税交流”有关信息,合作协议中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企业索取费用,不得向企业转让任何费用,第三方合作机构发现向企业索取费用,提高融资成本的,银行应停止其合作。

《通知》要由各地税务、银保监部和银行通过“银税交流”合作协议明确各方面数据的安全管理和保密责任。 必须根据最低授权原则设定涉税数据的管理和使用权限,切实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及时应对企业对“银税交流”的意见。 银行在融资服务中需要使用企业发票数据的,必须依法合规取得,严格保护企业上下游信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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