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的恶主要指什么_ 扫黑除恶 | 蕉城一恶势力团伙在福鼎被判刑

恶意提高借款金额,殴打逼债。 前几天,福鼎市法院判决了凶恶犯罪集团事件,以非法拘留罪、挑衅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判处张某生等4人从3年5个月到无期徒刑。

扫黑除恶的恶主要指什么

受害者向事件警察送来锦旗。

2013年,花钱的香蕉城市民冯先生向张某生旗下的“济生农业公司”借了6美分1万元。 由于老冯未按期偿还,张某生得知老冯出现在宁德市内汽车北站附近,立即强行带公司去殴打,威胁老冯重新签订本利借书。 第二天凌晨,冯先生在姐姐的保证下签订了贷款。

2014年冯先生接到多次电话催促后,向张某生公司咨询,被张某生们殴打胁迫,人身自由被剥夺了7个小时。

今年6月,香蕉城公安局的黑清除恶专门小组接到通报,张某等人非法放高利贷获利。 由于围绕事件的时间比较长,给事件的调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民警仔细分析了案件的原始线索,访问了案件相关人员,探索了三个多月的线索,最终确定了以周某昌、林某明、张某峰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集团从2010年到2016年,以3%到30%的月利发行高利贷,2011年成立了“经济生产农业公司”,明确了作为非法高利贷的经营场所的内部财务、债务督促分工。 在此期间,张某等人通过殴打、拘留、电话恐吓、海报涂装等暴力和暴力手段借款,多次实施违法拘留、挑衅等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9月18日,香蕉城警方向张某等人展开网络采集活动,捕获了张某生、周某昌、林某明、张某峰等人,现场没收了拳击手套、刀具。

前几天,福鼎法院依法判处以张某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以非法拘留罪、挑衅罪、受贿罪判处张某生有期徒刑6年8个月和罚款14万元的非法拘留罪、挑衅罪判处周某昌、林某明有期徒刑3年5个月至3年11个月不同。 此外,本案中的张某峰因贩毒罪、故意伤害罪、挑衅罪被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了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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