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订内容_ 与男友一同购房,如何签订协议保障权益?

岳先生:

我和男朋友一起买了房子。 房地产证明书上只写着男朋友的名字。 我应该和男朋友进行什么样的协商来保证房屋所有权的一半呢? 我们俩可以亲自签名还是相关部门没有公证人?

协议签订内容

律师回答:

根据《物权法》,房地产总帐是物权的归属和内容依据。 房地产登记册由注册机构管理。 房地产权所有证明书是权利人享有该房地产权的证明书。 因此,一般来说,房屋归属是以产权登记为基础的。 也就是说,财产权是以男朋友的名义登记的,但你是恋爱关系,你没有出资,所以这房子是男朋友所有的。

但是,如果这房子是你们共同出资购买的,你们俩以男性的名义注册了这房子的出资情况和产权,但是实际的产权是你们双方所有,各有一半的产权等书面约定。 只要这个协议是你们两个人的真正意思,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具体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协商的约定。 协定以签字为生效条件的,不需要公证的协定约定公证为生效条件的,应当实施相应的公证手续。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所房子是以男性的名义登记的,因此即使你们双方签约,男性也有可能隐瞒把你卖给别人的风险。 如果买房子的人是善意的第三者,那房子很难收回,对于你的损失,只能向男人索取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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