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陕北光伏项目董事长_ 暂停陕北光伏项目,多方介入调查毛乌素沙漠草林地被毁

靖边县政府发表说由县委县政府主导设立联合调查组,暂时停止伊当湾光伏发电项目。 华能集团也就伊当湾的光伏项目中可能存在的用地、环境保护等问题立即组织专题研究,说明派遣调查小组到现场调查情况

华能陕北光伏项目董事长

12月20日,《财经》杂志请求陕西省靖边县伊当湾村附近的华能100兆瓦光伏项目在施工中推动3280亩林芝生产受到关注,数以万计的网民对可能破坏林芝生产的行为进行彻底调查,相关机构相继介入调查

12月21日14点,陕西靖边县政府宣布县委县政府已经设立了联合调查组。 靖边县自然资源局命令项目实施公司华能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停止东坑伊当湾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

财经记者透露,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榆林市委书记戴征社向调查组查明情况后,指示有关负责人认真处理,工程继续妥善处理。

12月21日深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也就伊本湾光伏项目可能存在的用地、环境保护等问题,立即组织专题研究,派遣调查队到现场检查情况。

12月22日下午,记者看到靖边县东坑町政府院内停放西安和榆林牌照的车辆。 据说一个调查组在东坑镇召开了相关调查座谈会。

光伏项目用地是从哪里来的?

华能陕北光伏项目董事长

华能集团在解释中说,华能靖边公司隶属于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负责陕西靖边光电厂的开发。 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选定发包人。

根据招标公告,2019年8月29日,中国电建集团西北测量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49885.1788万元,获伊当湾光电厂EPC总承包项目,平均每瓦约4.99元。

EPC总承包是指中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合同约定在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方面实施全过程或几个阶段的承包。 通常中标公司在总价格合同条件下,负责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

据2017年7月14日榆林市发改委备案文件显示,伊当湾光伏项目总投资7.8亿元。 据光伏行业人士分析,该项目总投资减去EPC总承包款后的部分,即约2.8亿元的剩馀金额,主要用于土地租赁。 记者曾经向华能集团询问了伊当湾光伏发电项目租借土地的支出额,但在原稿发行之前,没有对方的回复。

华能集团在解释中表示,该项目用地由华能靖边公司由陕西华益塑夏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租赁,陕西华益与华能系统无关。

据伊当湾村民介绍,伊当湾光伏项目施工中的砍伐林和土地平整,由陕西华益公司实施。 对此,“财经”记者向有关方面寻求证明,没有得到肯定的对应。

综合多方面的信息,至少有三家公司与伊当湾光伏项目有关:华能靖边公司是项目所有者和出资者电气建设西北设计院是项目承包者,华能靖边公司委托负责电站建设的陕西华益公司是项目土地提供者,华能靖边公司是其手 对此,有关方面尚未作出肯定的回应。

那么陕西华益公司出租的土地是从哪里来的呢?

根据伊当湾村民提供的资料,陕西华益公司与伊当湾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 双方承诺,前者向后者承包约3000亩土地,30年总承包价930万元,平均每亩年承包费约100元。

关于上述土地承包合同,伊当湾村的三名村民告诉《财经》记者,一部分村民在合同上签过字。 据他们介绍,2019年4月,马姓村民与陕西华益公司签过合同,各户签署村民得到1万元存款,之后村民从未收到过土地承包相关的货款。 关于这个马某村民的具体工作,能否代表两组,有关方面还没有得到确认。

伊当湾村委员会的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他不知道这份承包合同的存在。 施工者声称从未与村委收到土地承包。 东坑镇镇长杨智也表示,这个承包合同没有得到东坑镇政府的认可。 对此,施工者尚未作出肯定的回应。

用地程序是否合法仍有争议

华能陕北光伏项目董事长

根据《财经》记者的调查,关于伊当湾光伏项目的土地性质认定,很多人有不同意见。 靖边县林业局根据计划地保护利用计划认定为牧草地,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计划局认定为未利用地,伊当湾村民认定植被达到林地基准。

即使项目用地确实属于未利用地,也有明确的政策红线。 根据《关于规范光电扶贫和光电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关于规范光电扶贫和光电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两份文件,光电项目占有未利用土地,不能改变地表形态,不能破坏耕作层。 否则,将根据建设用地进行审查。

据专家注意,国家六委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的万人创新用地的意见》显示,光伏电站机组阵列区域可根据该区域的土地用途,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但是,对于集体所有土地,光伏投资者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必须特别注意防范法律风险。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村委、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集团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部门或个人承包农村土地,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向乡人民政府报告批准。 根据记者现在掌握的信息,上述陕西华益公司和伊当湾村的一部分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经过相关的法定手续。

光伏项目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已有先例。 四年前,陕西咸阳一家光伏企业在租赁村庄集体土地的过程中,未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也未得到当地城镇政府的认可。 最后,当地法院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据业内人士透露,企业租借集体土地,是委托当地政府与村委协调,一般很少向其他企业租借土地。

华能集团在12月21日发表的说明中说:“全面重新审视该项目的选址、用地、环评等批准文件和前面的手续,对原土地租赁者、工程承包者进行合规审查,发现在该项目的立案和实施中存在违法问题,集团将严厉追究

这个说明是“华能长期坚持“牺牲环境不与暂时的经济增长交换”的理念。 经验证该项目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当地生态环境损害,小组立即停止所有相关开发建设,命令靖边电力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付出一切代价恢复植被,保护生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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