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儿童重大疾病保险_ 女子投保5个月患癌症, 平安保险12万拒赔! 保险公司: 退你1089元保费

平安保险儿童重大疾病保险

许多人要求购买保险是安全的,但如果发生事故或大病,保险公司怎么不赔偿呢?

保险公司的索赔看到了什么?我们忽略的细节有什么?

今天报道了多家媒体共同拒绝赔偿保险的事件。 我希望大家在这个“女性拒绝患甲状腺癌的安全保险赔偿,法院判决了赔偿”的案例中,就最容易被忽视的保险赔偿请求问题,给予帮助

真实案例

2018年3月,马新燕用平安人寿保险投保15万终身人寿保险,加上12万元重大疾病保险和15万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等保障,20年全年保险费达3645元。

8月,马新燕因甲状腺疾病入院,诊断为甲状腺乳头状癌。 之后,她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经保险公司调查,拒绝了申请,但是回答“将一部分保险费融通退款”为1089元。

关于这样的“融通”,马新燕当然不能接受,以起诉状向法院告发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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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那么为什么保险公司会拒绝直接赔偿呢? 根据保险公司的调查,马新燕在投保前曾经接受过健康检查,但是投保时并没有如实通知病情。

保险公司的理由是马新燕在体检结束后立即投保了,但是没有如实通知体检的病史,对本公司的保险决定有很大的影响。

体检报告书没有说确实是马先生的问题,这是拒绝赔偿的有力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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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1、马新燕没有告知的体检病历,保险后与甲状腺疾病没有直接关系,不能决定是影响平安生命支付保险费还是提高保险费。

2、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但根据本案的现有证据和具体事件,马新燕没有真实通知,不足以认定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最后法院判决平安生命十天内支付马新燕重大疾病保险金12万元,医疗保险金8943元和日元保险金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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