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修改民法典_ 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国修改民法典

12月23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报告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民法典各篇(草案)》的修改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编纂情况。 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

根据沈春耀,民法典(草案)共7篇,总则篇、物权篇、契约篇、人格权篇、婚姻家庭篇、继承篇、侵权责任篇、附则顺序为1260条。

民法典草案的第一篇是总则篇,介绍了基本保持民法总则的构造和内容,对个别条款加以文字修正,将“附则”转移到了法典的最后规定。 第二部分,主要完善居住权制度,完善流传、流质规定。 第三编合同主要删除违约人申请解除合同的规定,禁止高利贷,完善有关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 第四篇人格权篇,主要完善性骚扰规定,完善隐私定义。 第五编婚姻家庭篇,主要明确近亲范围,合理确定无效婚姻状况,明确隐瞒重大疾病婚姻的取消机构。 第六编继承篇,主要进行了一些文字修正。 第七编侵权责任篇,主要完善网络侵权的规定,完善高空抛物责任规则。

根据民法典编纂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要求审议本次常委会议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审议2020年3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

资料来源:综合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网、人民日报等

编辑:赵征南责任编辑:付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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