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约谈川煤集团_ 国家煤矿安监局约谈川煤集团,近5年22起煤矿死亡事故

中新经纬客户12月27日,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报道,12月14日,川煤集团芙蓉公司杉木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经过88小时的全力救援,13人平安脱险,5人死亡。 12月23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李万疆主席协商,深入汲取事故教训,加强警告责任。

\r 国家煤矿安监局约谈川煤集团

\r 据约谈,近5年来,川煤集团发生了22起煤矿死亡事故,33名矿工死亡,教训惨痛,性质差。 川煤集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法规执行不认真,要求省政府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缺乏执行力,安全管理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技术管理薄弱,防灾对策理念落后,设备投入滞后, 隐瞒受灾原因无法调查,煤气等重大灾害对策无法进行的安全管理滑坡,风险意识差,安全训练不周到,现场管理放松,经常禁止“三违反”现象等问题。 同时,揭露管辖地监督责任不能落实,监督监督执法松懈等问题。

\r 听取要求,川煤集团应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决不能以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红线意识为口号,开展思想作风规律的大规模整顿,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加强燃气等重大灾害管理,深入调查管理风险问题,坚决防止重大事故

\r 合同强调,四川有关部门要落实分层管辖区监督责任,实施严格监督执法,切实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顿,立即全面调查所有煤气治理和水防状况,解决企业深层次问题,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坚决推进煤炭落后生产能力淘汰,科学计划保留煤矿资源开发改造升级,加强长休矿山及即将关闭废矿井的安全监督和巡逻监督,坚决逆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国家煤矿安监局对四川煤矿安监局对此事故提出等级调查处理,依法承担严格的解释责任。

\r 川煤集团领导集团全体成员包括5家煤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以及21个权利为煤矿矿井长,四川省国资委、应急管理厅和四川煤矿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合同。 (中新经纬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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