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室成立_ 乐亭执行大队和乐亭司法局建立人民调解执行和解联动协作机制

为推进司法执行与和解,双方同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困难成果,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司法制度作用,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乐亭执行大队与乐亭县司法局开展深层次合作,实行人民调解执行与和解联动。

人民调解室成立

乐亭县司法局配合乐亭执行队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保障机制,建立多种纠纷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联合会议制度。 乐亭执行大队和乐亭县司法局成立人民调解和强制执行联络推进工作组,司法局主管副局长和执行大队联络,负责联动工作的协调指导。 二是建立执行和调解室。 据乡镇司法保安所介绍,延长村里的调停室,将各级调停室作为实行和解的场所,命名为“XXX (镇乡)实行和解的场所”。 三是优化和解工作模式。 执行大队与可能调停的案件和当事人乡镇司法所取得联系,共同研究案件,制定可行性调停方案。 司法院职员协调协调执行大队召集当事人和调解员调整案件。 经调停,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向执行大队提交和解协议。

乐亭执行大队和乐亭县司法局共同推进信息化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各自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共同推进改革创新和合作共荣,推进执行体制改革,打破执行困难等方面加强合作,以“执法”模式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多样化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唐山特色指控为新模式,为加强“基本解决执行困难”强硬战斗,增加了另一项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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