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资金结算_ 两部门:同一境外主体QFII/RQFII资金账户间可直接划转

中新经纬客户10月16日透露,中央银行政府微信透露,中央银行和外汇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便利海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同为海外主体合格的海外机构投资者( QFII ),人民币合格的海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 和直接进入市场的途径允许债券转移非交易账户的同时,同一海外主体只通过上述途径进入市场一次。 《通知》自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

\r 债券资金结算

\r 资料图有新的经过

\r 根据“通知”,第一,同一海外机构投资者根据自身投资管理的需要,在合格的海外机构投资者( QFII )或人民币合格的海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下(以下称“QFII/RQFII”)的债券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直接投资项目下(以下称“直接投资”)的债券账户中拥有的银行间市场

\r 其中,海外机构投资者必须通过QFII/RQFII国内的托管银行或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向中央国债注册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券注册托管结算机构”)提出持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的非交易过渡申请。 遵循非交易用户必须提交的申请资料的具体操作流程,以债券登记管理结算机构颁布的业务指南为基础。

\r 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间债券的非交易完成后,后续交易和资金汇率等必须遵循后续渠道相关的管理要求。 债券登记管理结算机构应当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非交易过户情况。

\r 其次,同一海外机构的投资者QFII/RQFII可以在国内直接双向转移账户内资金和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内资金。

\r 海外机构投资者必须向QFII/RQFII国内主机行提出将QFII/RQFII主机帐户内资金直接转移到投资资金帐户的申请,或者向直接投资结算代理提出将直接投资资金帐户内资金转移到QFII/RQFII管理帐户的申请。 QFII/RQFII与直接投资渠道之间的资金规划完成后,后续交易和资金交换等应遵循后续渠道相关管理要求。

\r 第三,“通知”要求国内管理人员和结算代理人根据自己的职责,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进行海外机构投资者债券的非交易账户和资金计划相关服务、数据提交和监视工作。

\r 第四,同一海外机构的投资者通过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投资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QFII/RQFII国内的管理银行或者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只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申报一次。

\r 第五,国外中央银行、国际金融机构、主权财产基金在QFII/RQFII与直接投资渠道之间进行债券非交易账户和资金国内转移,参照本通知书执行。

\r 第六,以同一海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产品名义开户的,必须是同一违法人类产品。

\r 中央银行介绍,近年来,中央银行、外汇局正在稳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序开放,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贯彻形成全面开放新结构的决定性布局。 目前,海外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合格的海外机构投资者( QFII )、人民币合格的海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直接入市、债券通等多条渠道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通知旨在使海外机构投资更加方便,体现高水平的开放要求。

\r 中央银行透露,上述改革措施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境外机构投资者市场投资便利性,提高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幅度和深度,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下一步,央行、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研究新的优化管理措施,实现金融市场的高水平开放。 (中新经纬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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