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前几天,该厅在广西2019年发布了第四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共有7家企业上榜。 他们面临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融资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
广西2019年拖欠第四批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用户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达到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罪行标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引起集体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情况之一,社会部门将其拖欠工资的“黑名单”
同时,劳务的非法转包、转包给不具有雇佣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滞纳外出劳动者的工资,并且符合上述情况的,应将非法转包、转包部门和不具有雇佣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列入“黑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信息将通过社会部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系统、人民银行等平台公布。
根据有关规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滞纳农民工工资的用户和相关人员将依法实施合同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查、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审查优先等方面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