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自行车管理平台_ 电动自行车管理是该全面禁行,还是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是电动一代,曾经成为受市民欢迎的短距离一代工具。 但是,电动自行车的数量越来越庞大的混乱也越来越引人注目。 违规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多发,经常报道过充电引起的火灾。

混乱背后的原因之一,就是市场上有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存在。 今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旨在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 与此同时,在很多城市,迄今为止管理电动自行车的想法也被重新认识。 对于电动汽车,究竟是应该全面禁止,还是应该开一定的洞,这对于问题没有标准的答案,唯一的测量标准是城市市民的满意度。

电动车自行车管理平台新国标4月15日起实施

有不符合国标的道路或无执照驾驶的嫌疑

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这是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与旧国标相比,新国标由原条款的一部分强制全文强制变更,要求更加严格。

新国标实施前,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已经实施了新国标即3C认证。 去年7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将电动自行车产品从生产许可证变更为强制产品认证(即“CCC认证”,通常称为3C认证)进行管理。

新国标的实施不仅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还明确了最讨论的电动自行车的“路权”问题。

2018年9月17日,工业信息化部表示,应政协委员的建议,将不满足电动自行车强制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辆放入汽车范畴,用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产品进行管理。 这还意味着在行驶不符合新国目标的电动二轮车道路之前,登记车牌,保险第三方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车辆驾驶员必须申请汽车驾驶执照。

广州“禁电”多年

但是,电动汽车的出发并不少见

电动自行车主要涉及生产、销售、出发三个环节。 因此,城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思路多以这三个环节为线索。

广州于2006年11月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和其他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汽车未注册,不得在道路上行驶的通知”。 该通知表明,没有登记搭载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动力装置的非汽车(残疾人的汽车轮胎除外),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但不禁止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 也就是说,广州虽然对电动自行车“禁行”,但是不禁止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虽然广州市行政区域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但城市街道上电动自行车的通行依然非常多。

建设许多产品目录管理电动汽车

此前,南都采访了许多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人。 他们大多反映了电动自行车厂家多、分散、弱、小的特点,而且超标改造蓄电池的现象很严重。 “电动自行车的核心是电池、马达、控制器,没有与自行车相同的技术阈值。”电动自行车的制造商表示。

基于这样的背景,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构想,近年来从生产制作产品目录,排除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制造商的情况越来越多。

例如,北京市去年9月28日通过了《北京市非汽车管理条例》。 本条例建立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制度,未列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北京市销售登记。 电动自行车注册后可以取得北京市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号码卡出发。

广东省2013年9月发布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管理办法》。 该方法规定,广东省实行电动自行车许可登记公告牌制度,目录中的产品可登记卡和道路行驶,省内和广东省销售的省外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可以申请进入目录。

管理电动自行车的思路:登记卡还是全面禁止?

实际上,新国标实施前后,国内很多城市都重新审视了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一些城市集中注册现有电动汽车,设置不符合新国家目标的过渡期,过渡期后就不能出发了。

例如佛山将于今年5月发布《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预定对管辖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注册登记。 佛山区内只有符合新国标且经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才能注册并取得牌照和车辆验证。 在新国标实施前购买,符合旧国标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后,进行暂行注册取得过渡期,未取得3C认证,不符合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

随着数量的急剧增加,电动自行车带来的问题逐渐突出:道路负荷重,交通事故多发,安全隐患不少。 因此,也有城市期待减少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在特定地区禁止电动自行车。

例如福州市10月9日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通知》。 其中,建议采取逐步减少电动自行车拥有量的综合措施,2024年以来,该市公共交通基本满足市民的移动需求,并及时通过城市三路(含)内道路和马尾区洛星街,在马尾镇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但是邮政、快递、快递、代理驾驶、环卫等服务行业的电动

采访:南都记者陈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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