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违规交易_ 江苏富豪暗地操控这家A股公司5年 交易暗含大量违规

没有实际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如何平稳运营5年? 背后有高人。

长期主张“公司股票分散,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者不存在”后,出现了四环生物背后的控制者。 前几天,据证券监督会发行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止入内预告书》显示,2014年5月,陆克平已经成为四环生物的实际统治者。

据此,四环生物2014年-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了公司的实权者等相关信息,还不清楚存在很多相关交易和股票买卖。 在各种违规情况下,证监会计划对四环生物进行60万顶级处罚,公司董监高均在被警告和罚款的背后操纵一切的陆克平,共面临2734万元罚款,终身市场禁运。

a股违规交易

江苏阳光实控人进入主四环生物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信息,2014年陆克平已经出手,通过多个证券账户和权益工具增加四环生物股票,扩大其支配的表决权股票的数量。

具体来说,在证券账户中,陆克平自己或者使用徐伟民、陆宇、郁琴芬、王洪明等13个证券账户购买四环生物股票,通过阳光集团和其他银行账户的转账、现金存款等提供资金。

除了直接控制证券账户外,采用资产管理计划持股的方式更加隐蔽。 阳光集团以某自然人的名义设立南华光华5号资产管理计划,光华5号与光华证券签订收益交换协议,承诺光证券购买四环生物股,同时光证券按委托人的意愿在股东大会投票。 另外,张惠丰作为委托人设立齐鲁证券资产管理-民生银行-齐鲁星月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购入四环生物股,星月3号持有的四环生物股的表决权归陆克平所有。

2014年5月,四环生物召开2013年股东大会,涉案账户组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数占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数的100%,此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股东都是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者。 也就是说,从2014年5月开始,陆克平已经成为四环生物的实际支配者。 截至2014年,上述陆克平控制账户陆续出现在四环生物前十大股东名单中。

另外,陆克平与四环生物投资者达成了一致的行动关系,累计提供了约5亿元的资金,其持有的四环生物股票的表决权归陆克平所有。 证监会调查显示,截至2018年4月,陆克平控股数已占四环生物总股东的39.42%。

2017年9月,阳光集团办公室有证据证明有四环生物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事项和财务事项资料。 一些有关人员确定陆克平是四环生物的实际统治者,承认向陆克平报告工作,四环生物的重大经营决策由陆克平决定。

交易包括许多违规

陆克平早晨取得四环生物实际控制权的调查结果显示,四环生物从2014年到2018年连续5年在年报中虚假记载了“公司股票分散,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 另外,在实权者认定之后,有必要再次认定以前没有公开的相关交易。

证监会调查显示,2014年10月,四环生物子公司新疆杰济和阳光集团子公司阳光业务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目标价格为5345.56万元。 关于这个相关交易,四环生物没有报告。

对此,证监会警告四环生物,计划处以60万元罚款的时候,给予董事长孙国建警告和20万元罚款,其他签证董事、干部分别处以警告和3~6万元罚款。 对陆克平从事四环生物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命令陆克平纠正,发出警告,处罚60万元以上。

2017年10月,四环生物向江苏证监局发出警告信,同样涉及新疆埃及和阳光集团之间的交易。 当时,新疆埃迪向阳光集团和其他两家公司提供借款,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未履行信服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警告信来自通报线索。

另外,由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被认定为一致行动者,陆克平和赵红等人每增加5%到4环生物就没有公开,限制交易期间继续进行交易。 此外,合计持股率超过30%的,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公告、发行收购申请等义务。

陆克平及其馀4名活动者达5%,每增长5%未按规定报告行为,证监会对陆克平处48万元罚款,其馀4人在3万元罚款限期内交易股票行为,证监会对陆克平处2600万元罚款, 其馀4人分别对违反罚款100万元收购申请业务的行为,陆克平处以26万元罚款,其馀4人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迄今,对陆克平个人的罚款达到2734万元。

但是,对于陆克平个人来说,与其罚款不足3000万元,不如终身禁运到市场的处罚更为严厉。

证监会表示,陆克平自2014年起计划增加四环生物股,达到5%和增加5%时未依法报告,交易期间存在限制非法股票买卖的行为,使四环生物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手段特别恶劣, 交易金额特别庞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在严重的违法活动中投资者的利益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

对此,证监会决定对陆克平采取终身市场禁止入境措施之日起,在禁止入境期间,不得继续在原单位开展证券业务,不得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务,也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开展证券业务,也不得在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务

陆克平一生禁止入内外,四环生物会长孙国建也接受了5年的市场禁止入内措施。 关于事前通告书的处罚决定,四环生物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和有关当事人特别对此事向许多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从第一个股东那里受到过质疑

陆克平有多少人? 公开消息称,陆克平是江苏阳光控股公司的实际统治者,此前是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已登记胡润中国富豪榜。 除四环生物外,陆克平还是上市公司江苏日光的实际控制人,曾有过海润光。 海润光今年7月退休市场,转入股票转换系统处理。

从近年来四环生物的股票状况来看,可以说争论不休。 2017年1月,四环生物原第一大股东广州盛景和“阳光系”德源纺织以临时提案方式展开互恶,期间广州盛景对德源纺织和其他“阳光系”股东的质疑显而易见。

当时,广州盛景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的过程中,发现公司股东德源纺织、陆宇、徐瑞康、王洪明、许幼儿、赵红、赵龙等15名股东合计达到一定比例,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一些股东构成与江苏日光股份公司一致的行为者, 其馀股东在江苏日光股份有限公司或相关公司就职,多次股东大会投票意见一致,涉嫌以协商约定等形式或其他安排扩大可支配公司股票表决权的数量,涉嫌构成一致行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文件,上述行为存在将成为公司的重要事项。 除了上述15名股东外,公司也成为信息披露义务者。 为了规范公司治理,广州盛景建议公司不受证券监督部门处罚,公司应在本议案表决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上述15名股东是否构成一致行动者事项的调查流程。

实际上,监督部门也关注四环生物股东存在的问题。 2017年7月,王洪明将四环生物增加到所有者的10%,单一所有者的比例居首,当时深受关注。 深交所要求王洪明解释和披露增援四环生物的资金来源、是否有结构化安排、与其他股东行为关系是否一致等。 关于资金来源,王洪明表示以持有的四环生物株为质草,通过阳光集团申请贷款,否认其他问题。

在深交所的二次关心书中,监督明确关注王洪明和陆家的关系。 据深交所称,阳光集团实际上要求人子陆宇为四环生物股东,向王洪明解释与陆宇的关系。 但是,王洪明在信中否定说“收购四环生物股的行为是根据本人的意愿,没有代理的状况,与陆宇和其他四环生物股东没有构成一致的行动关系。”

四环生物预告处罚后,律师已经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受上市公司违反信服影响的赤字投资者可以根据证券监督会的处罚决定提出索赔。 四环生物预先收到通知书意味着从监督管理到最终处罚只有一步之遥,投资者可以维持权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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