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被害权益_ 13岁男孩为何如此残忍?未成年人不畏法当严究家长责任

青少年犯罪越来越令人不安特别是,他们行为的极端、邪恶、帮派和其他特征,以及他们在法律概念上的无知和野蛮令人恐惧。< br>

未成年被害权益

视频截图受害者的家人展示了孩子的肖像和鲜花(来源:新京报)

9年10月20日,大连一名10岁女孩被杀24日,大连警方发布了一份警方信息通报,确认13岁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承认了自己的谋杀。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罪犯不满14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他不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他进行拘留和教育

媒体披露了更多令人不寒而栗的信息:艺术课结束后,女孩在回家的路上被杀。嫌疑犯住在发现尸体的绿化带上方仅20米处。这个孩子被发现在一个塑料袋里,里面有七把刀。此外,附近的几名妇女报告说,她们受到嫌疑人不同程度的跟踪和骚扰。虽然它们没有造成实际伤害,但它们都引起了一些不适和担忧。其中一名妇女去警察局报案,并会见了一名父亲,报告蔡moumou对其女儿的骚扰。

女孩被杀,最终破案,但公众悬而未决的心无法放下。相反,这更加痛苦和愤怒:她还不到14岁,没有承担刑事责任,但毕竟她也是残忍杀害女孩的凶手。她的罪行非常严重。她怎么能被训练和淘汰?拘留和再教育真的能达到教化的目的吗?其次,如果许多妇女的报道是真实的,那么未成年人对妇女的邪恶意图早就显露出来了,但不幸的是,他的监护人和社会管理系统未能保持警惕和采取预防措施,最终将潜在的危险变成了女孩的真正悲剧。这不再是一个遗憾,而是一个血腥的教训!如何对此进行反思,进一步构筑社会安全屏障,是所有家长和公众最关心的问题。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变得越来越令人不安。特别是,他们行为的极端、邪恶、帮派和其他特征,以及他们在法律概念上的无知和野蛮令人恐惧。一些犯罪者天真烂漫,能够公开说出诸如“我还不够大,法律无法控制我”这样无知无耻的话。他们还暴露了教育和教养最不完整、最有缺陷和最有害的方面。

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一直是一个难题,需要考虑到社会公平正义和未成年人的特殊权益。它不仅是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制度,而且在这个问题上非常谨慎。事实上,近年来有人呼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全国人大代表也联合提交了议案。这些都要求在未成年人所犯罪行与惩罚之间建立更为恰当的联系,以避免“有人犯罪,无人负责”和“惩罚不当,正义难以伸张”的两难境地

同时,负责未成年人监护和管理的自然人和机构也必须适应当代青少年身心变化的现实,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行为规范和行为监督约束教育,即内外力量都应履行“依法监护”的责任特别是,应该为目前相对强烈的社会反应建立更有效和更严格的问责机制,如父母违纪、对其不健康的嗜好或侵犯他人、虐待动物、危害公共安全和秩序、甚至隐瞒和掩盖其罪行的行为视而不见。我们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人类隐喻“青春期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老虎”同样,无论是学校、社区、基层派出所,还是处理青少年轻微犯罪的法律部门,是否真正承担起社会责任,也值得我们从这个案件开始认真检讨和改进。可以想象,虽然杀害女孩的13岁男孩已经被拘留和抚养,但他为什么不在过去的学习和生活中建立对他人和法律的尊重和恐惧,从而对他人和自己造成残忍和伤害?这仍然是教育部门、法律界和公众舆论需要思考的问题。然而,他未来生活的环境是否真的会惩罚和教育他的个人,以及他能否对更多的未成年人起到法律教育和行为指导的作用,仍然是公众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媒体意见

目前,中国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设定为14岁以上对于14岁以下的犯罪者,他们只能被收容和教育。

偏执、自卑、敏感,对家庭关系漠不关心,缺乏法律意识...在许多轻微的恶性犯罪背后,有缺乏家庭教育的阴影。预防青少年犯罪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强青少年教育和心理矫治,以防止青少年犯罪滑入犯罪深渊。

对未成年人犯下了极其恶劣的罪行,还应设计一个更合理的处置机制,以消除“不因犯罪入狱”的侥幸心理,不宽恕不良犯罪者,给社会带来和平。

(《新华每日电讯》微信公众号)

网友评论说,

@城南——法律应该保护未成年儿童的安全,在杀人犯受伤后严惩凶手,而不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守规矩的行为!

@清丰也有文化——监护人应接受民事赔偿调查,并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从而警告那些不控制孩子的父母。否则,罪犯可以很容易地说,“14岁以下不承担刑事责任”,而受害者的家庭是一辈子的痛苦!

@文盲——建议考虑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实际伤害能力,如身高、体重等因素,并制定司法解释。14岁以下的暴力罪犯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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