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的完善_ 吕兰婷访谈:以定价与监管机制的完善深化药品价格改革

北京,12月30日(zhon)-很难去看医生。服药一直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和收入增长压力非常明显,但医药行业存在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实际问题。

那么,政府如何在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积极促进医药行业和医疗服务行业的有效发展,从而形成药品价格改革的多方参与者均衡格局,是新时期药品价格改革面临的挑战

我国政府的完善

天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战略研究所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举办了“中国药品价格政策评估”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国务院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卢兰亭接受了本网站关于相关话题的独家采访

中鸿网记者:在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您认为中国药品价格改革的背景、过程和效果如何?

卢兰亭:药品价格机制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关系到医疗改革的方向和成败。

长期以来,我国医药市场存在诸多混乱和问题,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由于多种原因,药品价格上涨一直是中国医疗改革的焦点之一。2018年,中国卫生总支出为5799.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4%,药品支出占比高达35.8%。尽管在医疗改革政策的调整下,这一比例已经大大降低,但仍高于经合组织国家17%的平均水平。在此背景下,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三医联动”制度的有效性,继续将药品价格改革推向更深层次。

中国药品价格改革大致始于1996年,经历了价格监管体系的重组、初步市场探索、招标采购阶段,最后在2015年进入管理市场阶段。目前,以数量购买仿制药政策和创新药物谈判降价政策的总体效果非常明显。

中宏网记者:您对英国、德国、美国、日本、韩国、台湾等典型国家和地区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有什么样的调查和思考?

卢兰亭:这六个国家和地区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各有特点,这从根本上源于各自不同的经济体制例如,基于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模型,药品价格形成具有明显的国家宏观政策控制。美国是一个基于商业保险的多元化医疗保险模式。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和支付标准调整药品价格的机制也呈现出相关主体的多样化特征。

因此,在分析其他国家和地区经验的同时,我国也应该以自己的医疗保险模式和历史传统为基础,结合具体国情进行合理借鉴。

根据对中国医疗改革热点问题的观察,您对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和创新药品定价机制有何建议?

卢兰亭:仿制药和创新药物分开定价在仿制药定价方面,在稳步扩大“批量采购”药品的种类和试点范围的同时,必须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完善药效的及时反馈机制。

、对于创新药物,除协商定价外,应积极探索保持行业创新活力和医患合作共赢的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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