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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部门发布了《关于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与考核的通知》公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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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培训和考核合格人员,作为2019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培训合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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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通过考核的,按照《化学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标准(试行)》(安监办〔2017〕121号)认定为重大隐患;及其关联企业将纳入重点监管执法名单,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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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未参加考试的人员,由相关市应急局负责调查核实未参加考试的原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和不请假的,按考试不合格人员处理。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且报告已经提交请假的,市应急办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补考,并更换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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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底前,市应急管理局应对考试作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不请假的人员进行约谈和警示教育,并要求其书面承诺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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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考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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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急诊科和省急诊科2019年的重点工作安排,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的通知》(安监总局人事函[2017]185号),省急诊科于8月下旬至10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和考核。相关信息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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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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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分为济南、淄博、潍坊三个地区,共培训12次,1855人培训内容包括:两所高中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刑法和司法解释、特种作业和国外施工队伍管理、企业全体员工培训和反“三违”、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与运行、重大隐患认定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同时,观看了急诊科制作的警示教育电影,介绍了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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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855人参加了考试,1,851人通过了考试(包括1,579人通过了第一次考试,272人通过了补考),18人考试不及格(包括6人在补考中作弊),16人没有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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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结果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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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培训和考核合格人员,作为2019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培训合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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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通过考核的,按照《化学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标准(试行)》(安监办〔2017〕121号)认定为重大隐患;及其关联企业将纳入重点监管执法名单,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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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未参加考试的人员,由相关市应急局负责调查核实未参加考试的原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和不请假的,按考试不合格人员处理。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且报告已经提交请假的,市应急办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补考,并更换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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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底前,市应急管理局应对考试作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不请假的人员进行约谈和警示教育,并要求其书面承诺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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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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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应急局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考核结果,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考核为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依法严格监督,调查处理结果,请于2019年11月底前上报省急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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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本通知迅速传达给辖区内各县(市、区)应急局和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并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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