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期间住酒店_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一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加强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的预防和控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委员会商定,流行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应完成如下:

1。特殊有害废物的范围应明确界定流行期间的特殊有害废弃物主要包括居民丢弃的口罩和有发热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

2。尽快建立专门的有害废物收集设施请市(州)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居民区和商场、餐馆等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专用垃圾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指定收集桶专用收集桶应为红色危险垃圾桶。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用符合安全和密封要求的其他垃圾桶代替,并标明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废弃物收集桶。物业公司负责为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区设置专用有害废物收集桶,社区基层党组织负责设置非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区(社区),公共场所由各地经营者或职能部门自行设置。

3、加强对特殊有害废弃物排放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各市(州)环境卫生部门要会同本级卫生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废弃物管理的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公众将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废弃物放置在指定地点。我们必须坚决停止乱扔垃圾、扔掉口罩等特殊有害废弃物的行为。

4、做好环卫保洁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市(州)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环卫和保洁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教育,做好口罩等特殊有害废弃物的二级分类,降低特殊有害废弃物扩散的风险。同时,指导环卫保洁人员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及时为环卫保洁人员提供医用口罩等防护设备

5、严格做好特殊有害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市(州)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分别收集和运输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废物,尽量减少中转环节,原则上实行日产日清收集、运输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废物,应统一移交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置场进行特殊处置,并做好登记。

6、充分调动物业服务企业的力量市(州)物业管理部门应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类型制定计划和措施,积极配合当地社区和居委会,配合外来人员的调查,对进出居民区的人员进行查询和登记,发现新的冠状病毒感染或疑似症状及时报告。同时,积极做好社区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保洁等措施,加强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

7、建立日常工作制度请市(州)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尽快将通知要求转发至所辖县(市、区)为便于协调和联系,请市(州)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1月25日18:00前确定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名单提交至我局城市建设管理处。从1月25日起,各市(州)必须在每天17:00前将本市(州)(含所辖县、市、区)疫情期间特殊有害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情况报送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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