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的企业贷款还款_央行营业管理部: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

1年28日,中央银行营业管理部下发通知,关于应对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全力做好辖区内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要加大对防疫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辖区内金融机构应当为卫生防疫、药品生产采购、科研等涉及防疫的企业提供专项信贷服务。,向参与防疫控制的企业申请合理信贷,简化流程,尽快发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涉及防疫、居民生活、交通等领域,应加大对成员单位的信贷支持。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向防疫第一线的相关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优惠的金融服务。

此外,通知称,应开通紧急拨款“绿色通道”,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及时拨付。启动防疫资金绿色配置渠道,全力确保防疫资金快速、准确、安全配置。

辖区内所有银行和金融公司: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辖区内所有金融机构都要提高政治地位,把防疫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 实施详细的防控措施,加大对防疫和首都经济稳定的财政支持,切实做好金融服务和资金保障工作我们正积极应对由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并尽一切努力做好辖区内的金融服务和应急支持工作。通知如下:

1。加大对防疫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

1。加大对防疫和民生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辖区内金融机构应当为卫生防疫、药品生产采购、科研等涉及防疫的企业提供专项信贷服务。,向参与防疫控制的企业申请合理信贷,简化流程,尽快发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涉及防疫、居民生活、交通等领域,应加大对成员单位的信贷支持。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向防疫第一线的相关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优惠的金融服务。

2是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为辖区内金融机构提供多层次流动性支持。通过再贴现、长期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满足辖区内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需求辖区内金融机构因支持防疫控制而有流动性需求的,业务管理部门将优先审批其再贴现申请。原则上,对票据类型、贴现利率和单息票金额没有限制鼓励辖区内所有金融机构网上办理再贴现业务,已开通网上还款功能的机构原则上应进行网上还款

3是北京银企对接平台开展融资对接的有效工具辖区内各银行应通过北京银企对接服务平台,积极与医院、医学研究机构和疫情波及行业对接,加大对卫生防疫、医药产品生产采购、科研等领域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信贷支持。在疫情期间,鼓励该地区的参与银行通过互联网和电话进行更多连接,以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2。建立资金分配和转移的“绿色通道”,确保所有防疫和控制资金迅速及时到位。

1是为资金分配开辟一条紧急“绿色通道”,确保财政资金的及时分配启动防疫资金绿色配置渠道,全力确保防疫资金快速、准确、安全配置。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应做好资金代理分行的支持和保障工作。国库代理处应制定应急国库支付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区县防疫资金及时有效拨付。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应及时汇出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收到。

2是全面保障支付结算系统稳定运行,确保防疫资金及时高效转移。小额支付系统的“绿色通道”将会开通,春节期间小额支付系统的业务限额将会放开。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应及时调整限额参数,确保大量救灾资金的拨付。商业银行如急需开立经批准的抗击肺炎疫情账户,可立即“专项处理”,并随后报业务管理部门备案。北京市实物票据交换和北京市票据交换信息管理平台将于2020年2月3日恢复运行,正常进行业务处理。

3。

1防疫期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的建立是为了进口北京市有关部门和政府所需的防疫物资。辖区内银行可以按照特殊事务和特殊处理的原则简化进口购汇和付汇业务流程和材料,有效提高办理效率。

2是为支持疫情从国内外进口的外汇捐赠资金,辖区内银行可直接通过收款单位的经常账户办理外汇结算,方便办理资金的入账和结算手续。暂停开立外汇捐赠账户的要求

3是企业办理与防疫有关的资金账户收入结算支付时,不需要事先向银行逐一提交文件和资料,经办银行事后应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抽查。

4对防疫和控制是非常必要的。企业可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服务网上处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取消借入外债限额,在线申请外债登记,方便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5是银行应密切关注个人外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在线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6是其他与防疫有关的特殊外汇业务,可由银行提前办理,并报北京外汇管理局备案。

4。在疫情期间加强各种金融服务和安全

1是为了确保安全和充足的现金供应,提高流通中现金的清洁度合理分配发行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新券在流通中的比例,降低现金传播病毒的风险辖区内商业银行要做好现金存储、营业场所、自动取款机等设备的消毒工作,鼓励现金返还前消毒配送或存入发卡银行北京市确定的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回收的现金,应采取预防措施,清点后分开存放,暂不支付。

2是做好疫情期间的信贷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合格银行参与企业信用报告服务创新试点已启动企业征信服务创新试点的银行,应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网上银行查询和自助查询获得征信服务。辖区内各银行应做好自助查询机的运行维护和定期消毒工作,确保疫情期间企业和个人信贷查询服务不间断。

3是做好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工作辖区内所有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疫情期间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的运行维护,确保金融服务安全可靠。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故,要及时向业务管理部门报告并安全处理。

5及其他相关事项

1是在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足额到位的前提下,暂停对金融机构疫情期间报送评估材料的监督检查。

2是金融机构在疫情期间正常登录中国人民银行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提交的信息。系统信息的及时性评估将充分考虑春节期间工作延期的影响。

3是2020年2月初。金融机构需要提交的风险监测报告可以稍后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是金融机构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及时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祖杰68559036;赵晓鹰68559060

中国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部

2年1月28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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