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肺炎疫情防控工作_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为了坚决防止新冠状病毒感染在黄冈市的传播,

(10号)

,黄冈市新冠状病毒感染防治指挥部宣布,按照“对内防止传播,对外防止出口”的要求,市新冠状病毒感染防治指挥部决定,在本市新冠状病毒感染防治期间,对市、县、城乡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从2020年1月31日零时起,黄冈市区及各县(市、区)主城区和城关镇将实施限制机动车和电动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该市的主要道路实际上是隔离的,并通过设立检查站进行管理。除涉及防疫控制、医疗救援、生活生产保障和应急救援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2、所有村组、自然湾、社区、居民区进出机动车道只保留一条应急道路,其余道路均封闭;偏远村庄和天然海湾的道路已经关闭,但是紧急救援车辆必须被允许通过。

3、参与防疫控制、医疗救援和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或持证上岗;运输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在检测到随车人员体温后,方可通行。

4、全市出租车分配到市社区居委会统一调度,用于待产母亲、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下的交通安全

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将依法严惩如前通知有不同规定,以本通知为准。放松管制的时间将另行宣布,请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

2年1月30日020

编辑:杨洪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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