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上海出租车停运_央行上海总部:支持涉及疫情防控的信贷需求

新经纬客户1月29日-1月29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关于全力支持防疫合作提供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的通知》中央银行上海总部在通知中表示,将加大对疫情防控的财政支持,为疫情防控建立支付服务保障,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外汇政策建立“绿色通道”,提高疫情防控期间的金融服务和安全水平。

增加对防疫和控制的财政支持

1是支持与防疫和社会生活领域相关的信贷需求所辖金融机构应继续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储备专项信贷资金,鼓励优惠定价。对于卫生防疫、医药设备生产供应、科研、建设、物资运输等防疫控制领域的应急资金需求,应采取特殊措施,开辟快速通道,实施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对于受疫情影响并面临暂时业务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应提供有针对性的财政支持,帮助它们减轻业务压力。不是为了有发展前景,而是暂时困住企业盲目贷款和切断贷款

2是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发行债券的需求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和特定用途债券,支持辖区内金融机构加大对卫生防疫、药品生产采购、科研等领域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金融支持,鼓励辖区内承销商加大对上述领域企业债券的承销力度

3继续做好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网上申报工作。如需离线提交材料,可先以电子形式发送,央行上海总部将通过电话和邮件回复,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可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如果相关投资者、托管银行、结算代理等机构因疫情无法按照现有时限补充资料,央行上海总部将根据相关政策精神灵活处理,有效促进市场主营业务的发展。

4是有效利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流动性支持如果辖区内金融机构因疫情防控支持而有流动性需求,央行上海总部将为其提供再贴现、长期贷款和再融资信贷政策支持等货币政策工具。原则上,再贴现票据类型、贴现企业、贴现利率和单息票金额不受限制。发展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上海分行应充分利用按揭贷款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民生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做好流动性管理,提高同业拆借效率。如果在2020年2月3日前需要紧急交易,可以联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建立防疫支付服务保障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应组织其代理分行建立专项财政资金分配应急机制,开辟资金分配“绿色通道”,在春节期间安排专人工作,及时满足财政部门的业务需求全市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应积极做好授权支付业务,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及时收到

2是为了保持支付结算系统的稳定运行,确保相关资金的及时高效转移。做好上海支付结算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应急支持,确保系统全天候不间断运行和监控2020年1月25日至2月2日,小额支付系统“绿色通道”将开通。在此期间,小额支付系统的信用额度将被释放。所辖金融机构应当及时调整限额参数,为大额救灾资金的拨付提供快速通道。大额支付系统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节假日后对外服务的第一个工作日推迟至2月3日从2月3日起,所有支付系统将按照正常的时间顺序处理业务。上海市范围内的票据交换所将于1月24日至2月2日暂停营业,并将于2月3日恢复营业,正常办理票据提示和取款业务。

3是优化相关企业开户服务,加强支付服务保障所辖金融机构应当提高从事防疫物资生产、流通、采购和科研的企业开户效率,为相关企业贷款和资金收付提供开户便利优先受理和提交非企业组织如防疫机构、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等经批准开立和变更银行账户的材料。及时通过支付系统进行银行间防疫资金转账,并及时对相关资金进行查询,确保资金及时入账优化收款服务,重点为金融、医院、公益和基本生活保障商户提供支付服务,快速响应商户需求

防疫期间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的建立辖区内金融机构可以按照“一事一议、专项管理”的原则,简化防疫物资进出口付汇的业务流程和审核材料。

2暂时免开捐赠外汇账户辖内金融机构可通过接收单位经常账户结汇,直接办理境内外进口支持疫情的外汇捐赠资金的入结汇手续。

3是取消相关的事前和个别审核要求各类经济实体在办理与防疫有关的资金账户收入结算和支付时,不需要提前逐一提交文件和资料。经办金融机构应加强事后对资金使用真实性的抽查。

4是为了促进相关的跨境融资要取消疫情防控确需的外债借款限额,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服务在线处理系统”在线申请登记。

5是支持相关个人汇款的需求在其管辖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应鼓励和协助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等在线渠道处理个人外汇业务。

6是先办理其他相关特殊外汇业务辖区内金融机构可先办理其他与防疫控制相关的特殊外汇业务,后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报告。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汇发〔2019〕29号,以下简称29号)的实施时间将从2020年2月1日调整为2020年3月2日。银行应在2020年2月28日20: 00之前按照原账户类型代码提交相关数据2020年2月28日20: 00至3月1日20: 00期间,应按照文件29的要求完成相关准备工作。从2020年3月2日起,将根据更新后的账户自然代码提交相关数据

在防疫和控制期间改善金融服务和安全

1是为了确保安全和充足的现金供应合理分配发行资金,统筹分配现金资源,确保充足的现金供应所辖金融机构应增加对医院、居民小区、应急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现金供应,确保患者家属、医务人员和人员工资的现金需求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的物资采购。

2是为了提高流通中现金的清洁度所辖金融机构应当做好金库、现金柜台、现金自助设备、现金分拣设备、现金柜台和现金箱(袋)的消毒工作外币现金尽量以完整的新券形式为主,退回的现金经过紫外线、高温(烘箱)等方法灭菌后进行清点和存放。医院等重点单位返还的现金,消毒后应清点并暂存,统一处理。外包现金服务的金融机构应督促社会化分拣企业按要求做好消毒防护工作。

3是搞好信贷服务鼓励合格商业银行加快客户网上银行查询所辖金融机构应做好服务场所和自助查询机的清洁消毒工作,充分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公众必要的信用查询需求。

4是做好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工作搞好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所辖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确保金融服务安全可靠。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系统运行维护安排和应急准备。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及时向上海总部报告并妥善处理。

其他相关事项在

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金融机构应通过邮件、传真、快递等方式提交账户管理系统、在线验证系统、支付系统、PISAS系统组织或运营商的维护申请及相关工作报告。对于可通过中央银行会计系统集成前端子系统或联网处理的业务,应采用上述两种方法。(中信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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