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吉太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收到其控股股东广州安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工”)的通知,获悉安泰化工已于2019年1月31日办理了长江证券有限公司办理的共计1200万股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部分回购手续。本次部分回购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取消质押涉及的股份数量为1股。具体如下:
1。本次取消质押的基本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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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关于安泰化学将其部分股份质押给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请参见2019年2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安泰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员持有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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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股东持有的所有股份在首次发行前均不得出售
3。其他附注
安泰化工的部分回购和质押注销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任何变化,也不会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任何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安泰化工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相应的还款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目前,质押股票不存在清算风险。如果未来出现清算风险,安泰化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股份质押或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安泰化工的质押情况和质押风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参考文件
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协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清单及司法冻结
特此公告
广州吉太化学有限公司董事会
2年2月4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