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传染病人应_省级各定点医院疑似确诊病例转至省传染病院救治

在治疗病人方面更有效。黑龙江省应对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定点医院治疗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规定的通知》。现已决定,从28日起,省级定点医院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所有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除不适于转运的重症患者外,将全部转移至黑龙江省传染病医院进行治疗。

《通知》要求疑似患者在转入省级传染病医院前应完成疑似病例的网上直报、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样本采样。初审结果由指定医院上报省级传染病医院。重症和危重病例就地治疗,暂时不会转移。当患者病情稳定且核酸检测仍呈阳性时,可将患者转移至省级传染病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如果患者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患者应继续在原治疗医院接受治疗,直至痊愈出院。

省级传染病医院应迅速行动,分别处理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在腾出病房的基础上,应制定工作计划,并根据需要腾出剩余病房,以确保所有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得到治疗。全省各地要贯彻“病人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治疗集中”的治疗原则,确保隔离条件,将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集中在指定医院,并做好分类隔离工作

责任编辑: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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