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通告延迟上班_关于延迟疫情重点地区有关人员返普有关事项的通告

疫情预警截至2月4日24: 00,揭阳市共报告6例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确诊病例(普宁市3例),无重症、危重或死亡病例。所有病例均在揭阳市人民医院隔离,并给予抗病毒和对症治疗。情况稳定。关于推迟重点疫区人员返回有关事项的公告

旨在坚决阻断新冠状病毒的传播,防止因人员跨省流动而造成的疫情扩散。根据中央应对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预案,以及《省防疫站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推迟重点疫区相关人员返回广东的通知》(广东省防疫站[〔2020〕12号)的要求, 现将重点疫区有关人员延迟返回湖北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湖北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暂不返回湖北。

2、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迅速摸清本单位仍在湖北的人员基数,逐一通知群众,详细了解和登记他们的健康状况,并明确告知他们推迟恢复正常。

(1)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应将本单位人员的有关情况向市防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各国有企业应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相关人员信息,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汇总后上报市防疫指挥部办公室。

(3)各学校(幼儿园)向市教育局报告相关人员信息,市教育局汇总后向市防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其他用人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人员相关信息,村(社区)向所在乡镇街道和乔普区报告,并向市防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各村、镇、街道和乔普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协调人力,牵头落实由村干部、卫生、警察组成的“三人工作组”,实行网格化管理,负责重点疫区密切接触者和人员的防控,并按要求每日向市防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数据。

4。各地区、各单位要在14天内对入境并在湖北有旅游或居住史的人员落实防控责任主体,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健康申报责任,在家中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并每天报告健康状况。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员工健康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工作,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每位员工的去向和健康状况,发现身体异常情况,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指导其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

5、出租房屋、公寓、宾馆、招待所等住宅的业主人员应主动检查,发现重点地区有疫情时要立即向所辖村(社区)或当地派出所报告承租方未按规定登记相关信息,故意隐瞒或不立即报告,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法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普宁市

尘肺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2月3日新冠状病毒感染尘肺病。合编:普宁海关网

▍法律官员:广东南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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