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重点保障单位保电_福建省财政厅出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台湾海峡网2月8日电据《福建日报》报道,为充分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支持更好地为防控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提供金融服务,福建省财政厅7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2020年对重点防疫企业新增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列入国家医疗和生活物资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中央财政给予50%的优惠,省政府给予50%的优惠,人民银行再融资利率给予50%的优惠。对我省防疫重点保护企业,省级财政将按人民银行再融资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可申请贴息支持的企业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确定的防疫重点担保企业;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确定的全省防疫重点保障企业;在支持防疫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企业

中央企业申请贴息直接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省属企业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向地方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享受贴息支持的贷款企业应当将贷款专项用于与防疫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与防疫有关的重要医疗和生活资料稳定有序供应,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投资、财务管理或其他套利活动,不得哄抬价格或扰乱市场秩序。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企业,一经发现,将收回财政贴息资金。(记者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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